一、学术导师领导力概念的提出 普遍意义的领导力指的是,组织或团队中,一个个体影响其他个体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12]这个普遍概念表明,要定义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针对某种角色领导力的具体概念,必须明确组织/团队的性质,主体特征、客体特征、主客体的共同目标,以及主体影响客体的“源泉”。学术导师领导力,发生在高等院校,其核心任务是培养人才和生产知识。一直以来,国家要求和社会期望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具有创新能力,生产的知识具有原创性和实用性。学术导师领导力的主体是高等院校中培养创新人才和指导创新生产的具体“操作者”。学术导师领导力的客体是研究生,他们在高等院校学习,在导师的指导下接受科研训练和开展科研工作,现在是高等院校创新任务的“生产者”,未来是社会需要的创新人才。毋庸置疑,构建和发展研究生的创造力既是导师的任务目标,也是研究生的学习目标,所以是学术导师领导力主客体的共同目标。领导力的概念反映出领导力的本质是“影响”,它是决定领导力结构的直接因素。[13]为了明确主体“影响”客体的“源泉”,学者们孜孜不倦地观察和剖析领导的特质、技能、权力和行为等。其中,行为易于观察,且通过学习能够改变,研究结果对于领导实践和管理策略具有切实的指导意义,得到了大多数领导力研究者的青睐。[14]我们也不例外,认为学术导师领导力涉及的主体“影响”客体的“源泉”是领导行为。
讨论至此,学术导师领导力可以定义为:通过领导行为构建和发展研究生创造力的过程。但是,由于领导行为内涵广泛,这个定义并无操作性。要具备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确定能够构建和发展研究生创造力的具体领导行为,也就是确定学术导师领导力的结构。虽然目前关注学术导师领导力的研究工作[6-8,15]几乎都关注领导行为,可惜研究工作数量有限,远不足以提炼归纳学术导师领导力的概念结构。为了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学术导师领导力概念,无疑需要借鉴其他领域开展的影响个体创造力的领导行为研究。
广泛领域的相关文献[8,16-24]显示,迄今为止取得理论和实证支持的正向影响个体创造力的领导行为可以归纳为四大类:授权、关怀、激励、发展。授权行为是分享决策权力,赋予工作的自由和自主权的领导行为,能够满足个体的自我决定的需要,构建创造力生产需要的认知前提:自由和独立;关怀行为是关心情感需求、生活需要和事业发展,解决后顾之忧的领导行为,能够保障个体不受外部干扰并提升个体内部动机,构建创造力生产所需的认知倾向:专心致志和不懈努力;激励行为是激发工作兴趣、好奇心和热情,提升内部动机的领导行为,能够提升个体的内部动机水平或促进外部动机内部化,构建创造力生产开始和持续所需的内驱力:兴趣和好奇心;发展行为是传承专业知识技能及塑造创新认知模式和情感倾向的领导行为,能够满足个体成长和发展的需要,构建创造力生产需要的物质基础:专业知识和认知技能。Bargar和Duncan[25]指出,促进学生为创新努力应该遵循如下行为原则:帮助学生理解创新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与学生建立友好平等的师生关系,推动畅通交流;帮助学生选择与个人天赋、个人和职业发展一致的研究问题;加强创造过程中学生自主权和责任感;提出师生共同认可的目标,提供能够专注研究的环境。根据授权、关怀激励、发展行为的界定,这些行为符合上述行为原则,所以可以认为实施这四类行为,能够构建、保护和发展研究生的创造力。
基于上述推理,我们将学术导师领导力定义为通过授权、关怀、发展和激励行为,构建、保护和发展学生创造力的过程。学术导师领导力由授权、关怀、激励和发展四个维度组成:授权指的是赋予学生学术研究的自由和自治权,提供创造力所需的自由和独立的领导行为;关怀指的是关心学生的感受和满足学生需求,解决后顾之忧,保障创造力所需专注力的领导行为;激励是激发学生对于科学研究的兴趣、好奇心和热情,提升内部动机的领导行为;发展指的是传授学生专业知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引导情感倾向,奠定创造力构建和发展的基础的领导行为。下文将通过实证数据验证我们的推理,编制相应的测量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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