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伟:完善法制,践行法治,这是政府采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科学预算,采购精算,确保公共财政每分钱都用到刀刃上,这是政府采购应遵循的标准,唯此才不会导致浪费,更不会发生“突击花钱”等乱象。
政府采购从实体到程序都写着一个“公”字。公,必须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而且要考虑到公民评价和公共舆论的监督。程序公开,阳光采购,货比三家,公众监督,这是实现政府采购“物美价廉,适配实用”的有效途径。
刘国强:首先应该对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实行监管,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问责机制,使政府采购行为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二是对供应商的串标抬价等不法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出现严重采购问题的,供应商、采购人、审核专家都应同时被问责,甚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是加强制度预防,引入风险预警机制,提前排查可能产生的腐败风险,提高采购人的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四是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的新技术平台,除少数特殊商品外,政府采购可电商化,即时在网上进行价格比对,并择价购买。这样既可省去实体供应商招投的繁琐程序,也确保了价格的合理性。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