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问题 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始终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作为行政权力中使用最广泛、最频繁、最复杂的权力,决策权亟待纳入法治轨道。即将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对重大决策的程序及责任作出明确要求,也就是说,进入重大决策目录范围的决策行为将受到严格规范。
但是,哪些决策进入目录,一般决策如何规范,如何防范违法不当的决策,又如何协调党委决策和政府决策的关系,均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问题。
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问题 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法治政府建设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减少社会矛盾,同时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减轻司法机关压力。
十九大报告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是关键。为此,应当在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同时,引导群众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通过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制度化解社会矛盾。
要关注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成效,评估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实施效果,通过修改《行政复议法》,成立专门的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复议权,最终使行政复议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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