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 ■多样化的住房供给体系,才能解决好住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租购同权之光照进现实,正是“长期租赁”得以实现长足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当前需要全方位统筹和规划的根本性问题之一。 ■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中国人有着强烈的产权证情结,长期租赁在很多时候只是作为购房前的过渡阶段。 ■补齐住房租赁市场这块短板,促进保障轨和市场轨相对均衡状态的形成,离不开各地政府在辖区内因地制宜出台调控政策。 访谈嘉宾
贾康 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
为了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八项重点工作之一就是住房制度改革,即“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中央首次提出了“长期租赁”的概念,鼓励“长期租赁”将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影响?让人们愿意接受“长期租赁”还有哪些壁垒需要突破?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教授。
租购并举是为了适应变化了的大众需求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什么要租购并举?
贾康:租房市场是适应住房供给体系“全光谱化”的要求,使全体社会成员住有所居的供给侧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是多样化的,与之对应,需提供多样化的住房供给,按照客观规律,使老百姓必然升级的需求得到很好满足。租购并举正是为了适应变化了的大众需求,使供给机制得到进一步优化,以配合建立“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多层次住房制度。
住房需求从低到高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适应这些需求需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总体而言,保障轨和市场轨要逐渐形成一个“全光谱化”的供给体系,其基础性制度包括土地制度、投融资制度,以及根据中央精神加快立法推出房地产税的调节机制,从供给端构建一个“双轨统筹”、多样化的住房供给体系,才能解决好住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就目前看,满足住房市场的多元化供给需求,租购并举是方兴未艾的。
细分来看,保障轨中处于最低端的是政府牵头提供给低收入群体的公租房,是以政策支持做托底的“租”,往上对应的是为既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商品住房的“夹心层”提供的共有产权房,这是最主要的两种保障形式。在不少大中城市,相对而言后者的问题更为突出,更难解决。人口增长规模较快的一二线城市,房价上涨也相对更快,加大共有产权房的供应规模,是为收入“夹心层”社会成员化解这一困境的有效举措。政府与个人共同享有房屋产权,可以降低个人购房的支付价格,适应了从年轻白领为主的特定人群的迫切需要,也能从整体上起到平抑房价的效果。
租购并举的主要落脚点当下首先在于“租”,我们要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住有所居”的托底任务上。托底目标实现以后,要进一步处理好市场轨上各种细分的供给状态的问题。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在市场弹性空间必然使房产投资形成产权房的可租来源的情况下,政府引导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势在必行。所谓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其多元化供给里有多种形态、类别、模式,当前发展长租市场,也不排除考虑适当配给政策性金融支持,使其朝着多元化方向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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