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玮:IAIS助推保险监管国际化(7月17日)
5月16日,中国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代表中国保险业宣布: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以下简称IAIS)第十三届年会将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主办,于2006年10月16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中国保险市场和保险业具有的发展潜力以及在全面开放进程中培育出的集引领保险业发展与监控和防范风险于一体的积极开拓进取的监管环境,对IAIS各会员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IAIS年会举办权的成功获得,显示了中国的保险市场和逐步成长壮大的中国保险业已经在国际保险舞台上占有了重要的位置。为了合理维护中国的保险业在融入保险全球化和自由化进程中的正当权益,为中国的保险业应对国际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制度环境,保监会已经开始了实质性的参与全球化和自由化背景下保险监管国际原则和标准的制定及保险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历程。
保险资源跨境流动
催生保险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背景下产生的保险资源跨境流动——跨国保险活动,使一国保险市场上的风险复杂化、国际化、系统化,对本国和东道国的保险法律与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各国政府为应对这一局面,希望通过监管合作实现对跨国保险的有效监管并解决跨国保险活动中引发的法律和监管制度的冲突,以有效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国内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同时,希望通过制定统一的保险监管法律和监管标准,协调跨国保险活动实践中遇到的制度冲突。各国保险监管机构迫切要求在巩固和加强彼此间合作的同时,建立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内部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际金融监管组织的联系与合作。这样,期望成为协调各国保险监管制度的IAIS诞生了。
IAIS是于1994年在瑞士成立的全球性非政府间保险监管组织,代表着来自130多个国家、180个司法管辖区的保险监管机构和保险监督官,包括国际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及来自保险行业机构、专业协会、保险和再保险机构、顾问机构、国际金融机构等方面的100多个观察员。IAIS汇聚各国保险监管当局的意志,制定全球性的、各国协调一致的、非强制性的保险监管原则、标准和指导性文件。由于IAIS通常以各会员保险监管机构的表决方式制定和通过加快保险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国际性保险监管原则和国际化制度标准,使这些规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国际认可性,IAIS也因此被视为各国会员推进国内保险市场的国际化和自由化进程的国际性协调机构。
IAIS与其它制定国际标准和规则的金融机构和国际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精算协会、国际会计标准理事会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共同解决保险监管中面临的问题。IAIS通过向各国会员在第一时间发布其汇集的世界各国保险业的最新发展信息和掌握的各国保险监管的具体情况,通过其在全球范围组织的专题论坛和培训以及各种国际交流会议,为各国会员保险监管机构提供国际交流平台,使其能够合理预测国际保险业发展走势,并可借助IAIS搭建的国际监管交流与合作平台发表各自主张,取得充分沟通,增进相互了解和理解,营造区域和国际合作基础。
作为协调不同国家和地区保险监管制度的国际组织,IAIS已成为与巴赛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国际证券委员会并列的推动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重要力量。成为IAIS会员,拥有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权和表决权,是一国保险监管融入国际监管协调与合作体系的标志,一国对国际保险事务的监管发挥重要影响的标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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