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新中国成立以来,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经历了建立和不断改革与发展的过程,实现了由适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国民账户体系(SNA)的转换;实现了核算范围、基本分类、资料来源和核算方法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但是,与国民经济核算最新国际标准相比,与先进国家相比,与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社会公众和国际社会迅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国民经济核算 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 国民账户体系
作者简介:许宪春,国家统计局高级统计师(北京100826)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The System of Material Product Balances,简称MPS)的建立和发展阶段,①第二个阶段是MPS体系向国民账户体系(The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简称SNA)的转换阶段,②三个阶段是SNA体系的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52年开始,以建立MPS体系的的工农业总产值核算为标志;第二个阶段从1985年开始,以建立SNA体系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为标志;第三个阶段从1993年开始,以取消MPS体系的国民收入核算为标志。在第三个发展阶段,2004年开展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在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发展的历史上也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国家统计局利用这次经济普查的机会,改善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的资料来源,细化了基本分类,完善了核算方法,提高了数据质量,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发展。所以,第三个发展阶段以第一次经济普查为标志,又可以区分为第一次经济普查前、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和第一次经济普查后三个子阶段。
本文试图针对上述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对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建立、改革和发展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并力图揭示其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探讨进一步发展措施。
一、中国MPS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中国的国民经济核算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1952年,刚刚成立的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工农业总产值调查,建立了工农业总产值核算制度。后来,从工农业总产值核算扩大到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和商业五大物质生产部门总产值核算,③即社会总产值核算。从195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在学习苏联国民收入统计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开展了国民收入的生产、分配、消费和积累核算。1956年,国家统计局派团对苏联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进行了全面考察,随后在中国全面推行MPS体系,先后编制了社会产品生产、积累和消费平衡表,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生产、分配、再分配平衡表,劳动力资源和分配平衡表,等等。然而,正当这些平衡表的编制工作刚刚起步时,恰逢“大跃进”时期的“反教条主义运动”,这些平衡表的编制了作受到了批判,多数平衡表的编制以过分繁琐为由被叫停,中国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遭受了第一次大挫折。“文化大革命”期间,又遭受了第二次大挫折。这期间,统计机构被撤销,统计工作人员被下放,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完全陷入停顿状态。
“文化大革命”之后,中国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陆续恢复和发展。首先恢复了MPS体系的国民收入核算,并通过重新收集资料和加上整理,补充计算了中断10年的国民收入数据,随后又编制了MPS体系的投入产出表。
(一)MPS体系的国民收入核算
中国MPS体系的国民收入核算包括生产核算和使用核算。
1.国民收入生产核算
国民收入生产核算包括现价核算和不变价核算。
国民收入现价生产核算的计算公式如下:
国民收入现价生产额=农业净产值+工业净产值+建筑业净产值+运输邮电业净产值+商业饮食业净产值(1)
净产值就是从总产值中扣除物质消耗。净产值有两种基本计算方法,生产法和收入法。其中,生产法净产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生产法净产值=总产值-物质消耗(2)
农业总产值指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的农产品总价值,按产品法计算,即按农产品产量乘以相应的产品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指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的:正业产品和提供的工业性作业总价值,按“工厂法”计算,也就是把一个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计算,企业生产供内部消耗的产品不允许重复计算。建筑业总产值指一定时期内建筑生产活动总价值,包括各种建筑工程价值、设备安装工程价值、房屋和其他构筑物修理价值等。运输邮电业总产值包括运输业总产值和邮电业总产值,运输业总产值指一定时期内运输业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总价值,包括货运收入、管道运输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和代理业务收入;邮电业总产值指一定时期内邮电业提供的邮电服务总价值,也就是邮电服务的业务收入。商业饮食业总产值包括商业总产值和饮食业总产值,商业总产值就是商业附加费,也就是商业的销售收入减去商品购进价值的差额;饮食业总产值即饮食业的营业额。④
各物质生产部门的物质消耗指一定时期内各物质生产部门消耗的物质产品、物质性服务和固定资产折旧的价值。物质产品指农业和工业产品,物质性服务指运输邮电业服务和商业饮食业服务。
收入法净产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收入法净产值=工资+职工福利基金+利润+税金+利息+其他(3)
工资指物质生产部门的工作人员工资;职工福利基金指物质生产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利润指物质生产部门应得利润;税金指物质生产部门实际缴纳的各种间接税;利息指物质生产部门利息支出减去利息收入后的差额;其他指净产值中除了工资、职工福利基金、利润、税金和利息以外的项目。⑤
在国民收入生产核算的历史上,不同年度情况有所不同,多数年度农业净产值采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和商业饮食业净产值采用收入法计算。不过,不管是否计算生产法净产值,各物质生产部门的总产值都是要计算的。⑥
国民收入不变价生产核算就是计算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和商业饮食业不变价净产值。由于各物质生产部门生产活动的特点不同,资料来源不同,所以不变价净产值的计算方法也不相同,这里只简要介绍工业和农业不变价净产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不变价净产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工业不变价净产值=工业现价净产值÷(工业现价总产值÷工业不变价总产值)(4)
中国工业不变价总产值的计算方法是: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工业品的不变价格,省级统计局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补充,工业企业根据这些不变价格计算本企业各种不同类型工业品的不变价产值,并汇总出企业工业不变价总产值,然后通过逐级汇总的方法得到全国工业不变价总产值。中国先后制定了5次工业品不变价格:1952年、1957年、1970年、1980年和1990年不变价格。⑦
农业不变价净产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农业不变价净产值=农业不变价总产值—农业不变价物质消耗(5)
其中,农业不变价总产值的计算方法与工业不变价总产值的计算方法基本相同,农业不变价物质消耗利用农业消耗的种子、饲料、肥料、农药等的数量乘以相应的不变价格计算。
不变价使用核算就是计算不变价居民消费、社会消费、固定资产积累和流动资产积累。这里只简要介绍不变价居民消费和不变价固定资产积累的计算方法。
2.国民收入使用核算
国民收入使用核算也包括现价核算和不变价核算。
国民收入现价使用核算的计算公式如下:
国民收入现价使用额=消费总额+积累总额=居民消费+社会消费+固定资产积累+流动资产积累(6)
这里的国民收入现价使用核算不包括物质产品和物质性服务净出口。
居民消费指一定时期内用于居民生活的物质产品和物质性服务的价值,包括自给性消费、商品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住房及水电消费四大类。社会消费指国家机关、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学研究、社会福利等非物质服务部门使用的办公用品、燃料、水电等物质产品价值和运输邮电等物质性服务价值。固定资产积累指一定时期内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减去固定资产折旧。流动资产指为生产储备的原料、材料、燃料;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半成品;准备出售的成品、半成品;商业部门的商品库存等。流动资产积累指上述各种流动资产的净增加额。⑧
不变价居民消费按农业居民消费和非农业居民消费分别计算。不变价非农业居民消费利用现价非农业居民消费和职工生活费价格指数计算。不变价农业居民消费按照农业居民消费的四个构成项目,即自给性消费、商品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住房及水电消费分别计算。其中不变价自给性消费利用农业总产值价格指数计算;不变价商品性消费利用农村消费品零售价格指数计算;不变价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利用文化生活服务性支出价格指数计算;由于当时价格变化不明显,不变价农民住房折旧及水电消费直接采用现价数据。
不变价固定资产积累按照其构成项目分别计算。其中建筑安装工程价值利用建筑业产值价格指数计算,机械设备购置利用机械设备价格指数计算,农村造林及大牲畜形成的积累利用农业总产值的相关价格指数计算,等等。⑨
(二)MPS体系投入产出核算
20世纪70年代,国家统计局与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合作编制了中国第一张投入产出表——1973年投入产出表,这是一张MPS体系的实物型投入产出表。⑩80年代初,适应改革开放初期宏观经济计划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国家统计局与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合作编制了1981年MPS体系价值型和实物型全国投入产出表与1983年MPS体系价值型全国投入产出表。(11)
二、MPS体系向SNA体系的转换
(一)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简称GDP)核算
1.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建立
MPS体系的国民收入反映的是物质生产部门,即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和商业饮食业的生产活动成果,不能反映非物质服务业的生产活动成果。
改革开放以后,非物质服务业,如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教育事业等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宏观经济分析和管理部门需要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以便研究和制定正确的服务业发展政策,协调各产业部门健康发展。为适应宏观经济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在1985年建立了SNA体系的年度GDP生产核算,(12)1989年建立了年度GDP使用核算,即支出法GDP核算,(13)1992年建立了季度GDP生产核算。(14)
GDP核算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从MPS体系向SNA体系转换时期的开始。在这个转换过程中,MPS体系的国民收入和SNA体系的GDP在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地位逐步发生变化。在转换初期,国民收入仍然是这个体系中的主要总量指标,GDP处于附属地位,主要用于弥补前者不能反映非物质服务业生产活动成果的不足;在转换后期,GDP演化为这个体系中的主要总量指标,国民收入演化为这个体系中的附属指标,主要用于国民经济总量指标历史数据的比较。1993年,以取消MPS体系的国民收入为标志,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完成了从MPS体系向SNA体系的转换过程。
2.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产业部门分类
从MPS体系向SNA体系转换时期,GDP生产核算的产业部门分类如下:(1)农业,(2)工业,(3)建筑业,(4)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5)商业饮食、物资供销和仓储业,(6)金融保险业,(7)综合技术和生产服务业,(8)居民服务业,(9)公用事业,(10)房地产业,(11)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12)教育、文艺、广播电视业,(13)科学研究事业,(14)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15)其他行业。(15)这一分类是以1984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为基础,并结合中国当时的资料来源情况制定的。(16)
3.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
从MPS体系向SNA体系转换初期,GDP核算是建立在MPS体系的国民收入核算基础上的。现价GDP生产核算首先是对农业、正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和商业饮食业五大物质生产部门的现价净产值进行调整,得到这些部门的现价增加值,即:
物质生产部门现价增加值=物质生产部门现价净产值-物质生产部门的非物质服务支出+物质生产部门的现价固定资产折旧(7)
也就是从物质生产部门现价净产值中扣除其中的非物质服务支出(如金融保险服务费用,广告、信息咨询服务费用,等等),增加现价固定资产折旧,得到这些部门的现价增加值。然后补充计算各非物质生产部门现价增加值。(17)
不变价GDP生产核算就是剔除各部门现价增加值中包含的价格变动因素。物质生产部门不变价增加值利用物质生产部门现价增加值和物质生产部门净产值价格指数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物质生产部门不变价增加值=物质生产部门现价增加值÷物质生产部门净产值价格指数=物质生产部门现价增加值÷(物质生产部门现价净产值÷物质生产部门不变价净产值)(8)
非物质生产部门不变价增加值利用非物质生产部门现价增加值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计算。(18)
现价GDP使用核算,即现价支出法GDP核算,计算公式如下:
现价支出法GDP=总消费+总投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居民消费+社会消费)+(固定资产形成+存货增加)+(货物和服务出口-货物和服务进口)(9)
现价GDP使用核算首先是对现价国民收入使用核算中的居民消费、社会消费、固定资产积累进行调整,得到现价GDP使用核算中的居民消费、社会消费和固定资产形成。对现价国民收入使用核算中的居民消费和社会消费进行调整,就是将其中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用于中间消耗的物质产品和物质性服务的价值,调整为居民和社会对这些非物质生产部门提供服务的全部支出;对固定资产积累进行调整就是把固定资产折旧补充到固定资产积累中。现价GDP使用核算中的存货增加与现价国民收入使用核算中的流动资产积累一致,不需要进行调整。其次,要补充计算现价GDP使用核算中的货物和服务进出口,因为现价国民收入使用核算不包括货物和服务进出口。(19)
不变价GDP使用核算就是分别利用国民收入使用核算中的居民消费、社会消费、固定资产积累和流动资产积累价格指数对现价GDP使用核算中的居民消费、社会消费、固定资产形成、存货增加进行价格缩减,利用海关统计主要商品表中的进出口商品数量和价值量以及基期各种进出口商品价格构造出来的进出口价格指数对现价货物和服务进出口进行缩减。(20)
从MPS体系向SNA体系转换后期,随着地位的上升,GDP的计算方法也发生了变化,即从利用MPS体系中的国民收入进行间接计算转换为直接利用原始资料进行计算。(21)
4.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的补充
为了满足宏观经济分析和管理对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的要求,中国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两次重大补充。第一次是对改革开放后的1978-1984年数据的补充,这项工作是在1986-1988年间进行的。第二次是对改革开放前的1952-1977年数据的补充,这项工作是在1988-1997年间进行的。这两次重大补充的内容基本相同,都既包括现价和不变价GDP生产核算数据的补充,也包括现价和不变价GDP使用核算数据的补充。(22)
(二)投入产出核算
从MPS体系向SNA体系转换时期,适应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和制定第三产业发展政策的需要,1987年,中国建立了定期编制投入产出表的制度,即逢二、逢七年度,开展全国大规模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基本表;逢零、逢五年度,通过小规模调查和对基本系数表进行调整的方法,编制投入产出简表。(23)1987年投入产出表既包括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产业部门,也包括从事非物质生产活动的产业部门,本质上是一张SNA体系的投入产出表。但是,这张表把所有产业部门区分为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它又是一张可以向MPS体系转换的投入产出表。它从投入产出核算的角度体现出从MPS体系向SNA体系过渡的特点。
(三)《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的制定
在总结从MPS体系向SNA体系转换时期的实践经验,研究1968年SNA和1993年SNA修订草案的基础上,国家统计局在有关部门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家的配合下,研究制定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确定了当时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概念、基本核算原则、基本分类、基本核算框架和基本核算内容。这个核算体系既包括MPS体系的内容,也包括SNA体系的内容,体现出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从MPS体系向SNA体系的过渡性特点。
三、第一次经济普查以前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发展
本部分介绍从正式转入SNA体系到第一次经济普查以前这段时期,也就是1993-2003年,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发展情况。
(一)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1.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发展
从正式转入SNA体系到第一次经济普查以前,中国GDP核算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之中。
(1)开展第一次第三产业普查
受传统经济理论的影响,中国长期重视物质生产活动,轻视非物质服务活动,表现在统计领域,就是长期重视物质生产统计,轻视非物质服务统计,所以中国第三产业统计长期处于非常薄弱的状态。1993-1995年,中国开展了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普查年度是1991年和1992年两年),第一次提供了比较完整的第三产业统计资料,弥补了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的资料来源缺口。1995年,国家统计局根据普查资料对1991年和1992年GDP数据进行了修订。1991年GDP上调了1430亿元,上调比率为7.1%;1992年GDP上调了2275亿元,上调比率为9.3%。为了保持历史资料的可比性,1995-1996年,国家统计局还根据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资料对1978-1990年的GDP生产核算历史数据进行了系统的修订。(24)
(2)调整GDP核算产业部门分类
1994年,中国发布了第二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25)国家统计局根据这部标准对年度GDP核算的产业部门分类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产业部门分类如下:1)农林牧渔业,2)工业,3)建筑业,4)农林牧渔服务业,5)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6)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业,7)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8)金融保险业,9)房地产业,10)社会服务业,11)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12)教育、文艺、广播电影电视业,13)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4)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15)其他行业。(26)
与MPS体系向SNA体系转换时期的GDP核算产业部门分类相比,这里的产业部门分类主要变化如下:第一,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从综合技术和生产服务业中分离出来,形成两个独立的行业;第二,仓储业从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业分离出来,与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合并在一起;第三,社会服务业从公用事业和居民服务业中分离出来,形成一个独立的行业;第四,综合技术服务业从综合技术和生产服务业中分离出来,与科学研究合并在一起,形成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第五,产业部门名称有所调整,如农业改为农林牧渔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业改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等等。此外,某些产业部门增加了新兴生产活动,例如,在房地产业中增加了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业,在社会服务业中增加了自然保护区管理业、租赁服务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市场管理服务业,等等。
两种产业部门分类中的农林牧渔业(农业),工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教育、文艺、广播电影电视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其他行业基本上是相互对应的。
(3)规范GDP核算的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
为了提高GDP核算水平和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在实践中不断规范GDP核算的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于1997年编写了《中国年度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方法》和《中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方法》;(27)2001年又编写了《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手册》。(28)
(4)规范GDP核算步骤和数据发布制度
2003年,国家统计局把年度和季度GDP核算规范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规范了上述数据的发布时间和发布方式;明确规定在发布GDP数据时,发布相关重要数据,必要时公布计算方法。(29)
(5)建立周期性经济普查制度和GDP历史数据修订制度
2003年,国务院决定,建立周期性经济普查制度,每五年开展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在逢三、逢八的年度实施。(30)同年,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开展经济领域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时,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正式确定了GDP历史数据修订制度。(31)
2周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
同MPS体系向SNA体系转换时期一样,第一次经济普查以前,中国GDP核算也包括GDP生产核算和使用核算,两者又都包括现价核算和不变价核算。
(1)现价生产核算
现价GDP生产核算的计算公式如下:
现价GDP生产额=∑现价增加值(10)
式(10)中的∑代表各产业部门现价增加值的合计。各产业部门现价增加值核算包括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基本方法。现价生产法增加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现价生产法增加值=现价总产出—现价中间投入(11)
现价收入法增加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现价收入法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12)
第一次经济普查前,中国现价GDP生产核算采用生产法、收入法和相关指标推算法相结合的方法,即基础资料比较健全的部分采用生产法或收入法,基础资料不健全的部分采用相关指标推算的方法。例如,农林牧渔业具有比较健全的总产值统计和中间投入统计,采用生产法计算;工业中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比较健全的生产销售统计和财务状况统计,(32)采用生产法计算;规模以下工业根据抽样调查取得的有关财务指标推算;(33)建筑业中的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具有比较健全的财务状况统计,(34)采用收入法计算,不具有资质等级的部分利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和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增加值率的方法推算;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中的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交通部直属和交通部系统所属地方公路运输和水上运输企业、国家和地方民航运输企业、国家管道运输和国家邮电通信企业,具有比较健全的会计决算资料,采用收入法计算,其余部分采用运输周转量、邮电业务量等指标进行推算;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中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企业具有比较健全的财务状况统计,(35)采用收入法计算,其余部分利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指标进行推算。由于推算的部分具有较强的假设,所以往往与实际情况有出入。(36)
(2)不变价生产核算
在不变价GDP生产核算中,农林牧渔业和工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在2002年做过一次较大的调整。在2002年以前,农林牧渔业和工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与MPS体系中的农业和工业不变价净产值的计算方法基本相同(见式(5)和式(6))。2002年以来,农林牧渔业和工业不变价增加值均采用单缩法计算,其中,农林牧渔业采用的价格指数是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工业采用的价格指数是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物量外推法计算,所采用的物量指数分别是运输周转量指数和邮电通信业务总量指数。其他各产业部门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均采用单缩法。(37)
(3)现价使用核算
现价使用核算,即现价支出法GDP核算,计算公式如下:
现价支出法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货物和服务出口-货物和服务进口)(13)
在这一公式中,支出法GDP构成项目的名称已经与MPS体系向SNA体系转换时期有所不同,总消费修订为最终消费;社会消费修订为政府消费;总投资修订为资本形成总额,固定资产形成修订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这是根据1993年SNA关于支出法GDP构成项目的名称进行的修订。
居民消费(分为农村居民消费和城镇居民消费)包括商品性消费、自给性消费、实物收入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房租及水电煤气消费、公费医疗消费、集体福利消费、自有住房服务消费、金融媒介服务和保险服务消费。其中,商品性消费利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和住户调查资料计算;自给性消费、实物收入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房租及水电煤气消费利用住户调查资料计算;公费医疗消费和集体福利消费利用保险福利统计资料计算,自有住房服务消费利用居民自有住房面积和工程造价资料计算,金融媒介服务和保险服务消费利用金融保险业总产出资料和金融保险统计资料推算。政府消费主要利用财政决算资料计算。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主要利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计算。存货增加利用有关专业统计资料和各有关部门汇总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决算资料计算。货物和服务进出口利用国际收支平衡表资料计算。(38)
(4)不变价使用核算
不变价GDP使用核算就是利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不变价GDP使用核算的各构成项目。例如,不变价居民消费按照现价居民消费的构成项目分别进行计算,商品性消费利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缩减,自给性消费利用农林牧渔业产出价格指数缩减,实物收入消费利用城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缩减,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缩减,房租及水电煤气消费利用居民房租、水、电、煤气价格指数缩减,公费医疗消费利用医疗保健用品价格指数和医疗保健服务价格指数的简单算术平均数缩减,集体福利消费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缩减,自有住房服务消费利用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缩减,金融媒介服务和保险服务消费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的加权平均数缩减;不变价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等于现价固定资本形成总额除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39)
3.地区生产总值核算
从1985年开始,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与全国同步开展GDP核算,(40)基本做法是,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GDP核算方法,各地区统计局计算本地区的GDP数据。地区GDP核算与全国GDP核算一样,既包括年度核算,也包括季度核算。年度GDP核算既包括生产核算,也包括使用核算;既包括现价核算,也包括不变价核算。季度GDP核算只包括现价和不变价生产核算,不包括使用核算。
(二)投入产出核算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国家统计局不断改进投入产出调查方法和编表方法。到目前为止,已经编制出1987年、1992年、1997年、2002年4张SNA体系全国投入产出基本表,1990年、1995年、2000年、2005年四张SNA体系全国投入产出简表。
中国投入产出表包括供给表、使用表和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其中供给表和使用表中的产品部门与产业部门数量相同。投入产出基本表的产品部门和产业部门数量较多,投入产出简表的产品部门和产业部门数量较少。不同年度的产品部门和产业部门数量有所不同,1987年、1992年、1997年、2002年投入产出基本表的产品部门和产业部门数量分别为117、118、124、122;1990年、1995年、2000年、2005年投入产出简表的产品部门和产业部门数量分别为33、33、40、42。
多数国家编制投入产出表的步骤是,先编制供给表和使用表,然后以这两张表为基础推导出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与此不同,中国是先编制供给表和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然后以这两张表为基础推导出使用表。采取这样的编表步骤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现行的基本生产统计单位是企业,而不是产业活动单位。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往往生产多种,甚至几十种不同类型的产品,与产业活动单位相比,主产品不突出、产品同质性差。因此采用第一种编表步骤会导致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中同一产品部门的产品同质性很差。
中国编制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的方法称为直接分解法。直接分解法的基本做法是:企业按照统计部门统一规定的产品部门分类标准,把企业生产的各种类型产品划分为不同的产品部门,然后把企业的投入成本按照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分解为各个产品部门的中间投入和最初投入构成。统计部门利用企业提供的产品部门投入构成资料,辅之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出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
从1987年开始,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采用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编表方法,与国家统计局同步编制本地区投入产出表。
(三)机构部门账户
中国从1992年开始编制机构部门账户(不包括资产负债表,下同)。1996年,国家统计局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对1993年SNA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对机构部门账户的指标设置和编制方法进行了系统的修订,形成了比较规范的表式和编制方法。到目前为止,已经编制出1992-2007年16个年度的机构部门账户。
中国机构部门账户把所有常住机构单位划分为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政府部门和住户部门四个机构部门,把所有与常住机构单位发生经济交易的非常住机构单位划入国外部门,所以,包括非金融企业部门账户、金融机构部门账户、政府部门账户、住户部门账户和国外部门账户五个机构部门账户。其中,前四个机构部门账户称为国内机构部门账户,这四个国内机构部门账户的汇总账户称为经济总体账户。(41)
鉴于中国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包括工会、消费者协会、慈善、救济组织等)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根据1993年SNA关于这类非营利机构的划分原则,中国把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都划入了政府部门。所以,与1993年SNA不同,中国没有设立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部门账户。
每一个国内机构部门账户和经济总体账户都包括生产账户、收入分配及支出账户、资本账户和金融账户;国外部门账户包括经常账户、资本账户和金融账户。其中,生产账户是1993年SNA中的生产账户和收入形成账户的合并;收入分配及支出账户是1993年SNA的原始收入分配账户、收入二次分配账户和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的合并;资本账户和金融账户与1993年SNA的相应账户基本一致。但是由于资料来源等方面的原因,与1993年SNA的有关账户相比,上述账户的指标设置一般都做了简化,例如,1993年SNA把财产收入划分为利息、公司已分配收入、外国直接投资的再投资收益、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收入和租金,把公司已分配收入进一步划分为红利、准公司收入提取,而中国机构部门账户中的财产收入只划分为利息、红利、土地租金和其他四项。
中国机构部门账户没有设置1993年SNA中的业主收入账户、其他原始收入分配账户、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调整后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和资产其他变化账户。
中国机构部门账户的主要资料来源包括国家统计局系统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行政管理资料和会计决算资料。机构部门账户的编制方法采取直接计算和间接推算相结合的方法。例如,金融机构部门账户、政府部门账户和住户部门账户中的增加值采取直接利用原始资料计算的方法,而非金融企业部门账户中的增加值则采取从GDP生产额中扣除上述三个机构部门账户中的增加值的方法获得。
从1992年开始,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采用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编制方法,与国家统计局同步编制本地区机构部门账户。
(四)资产负债核算
中国从1997年开始编制资产负债表,并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学习加拿大固定资产存量核算经验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表的指标设置和编制方法进行了不断的改进。到目前为止,已经编制出1997-2005年9张资产负债表。
从1997年开始,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采用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编制方法,与国家统计局同步编制本地区资产负债表。
(五)《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的制定
在总结1992年以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改革和发展成果,进一步深入研究1993年SNA和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统计局对1992年颁布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进行了系统的修订,制定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对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概念、基本核算原则、基本分类、基本核算框架和基本核算内容进行了新的规范。该体系剔除了MPS体系的核算内容,是SNA体系在中国的应用。
四、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发展
(一)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2004年,中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42)这是中国历史上涉及经济活动范围最广的一次普查,调查范围包括除农林牧渔业以外的所有产业部门。这次普查为中国GDP核算提供了比较完整和详细的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利用这次机会对普查年度GDP核算做了多方面的修订,包括资料来源的修订、生产范围的修订、基本分类的修订、计算方法的修订、某些具体问题处理方法的修订、GDP数据的修订,等等。其中,资料来源的修订最重要,是导致GDP总量、结构和速度发生变化的最主要原因。(43)
(二)机构部门账户
虽然经过十多年的实践,中国的机构部门账户形成了比较规范的表式和编制方法,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机构部门分类太粗,不能反映某些重要的详细机构部门的经济活动和彼此之间的经济联系,例如,不能反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经济活动和彼此之间的经济联系;二是部分指标的口径与国际标准定义存在差异;三是资料来源缺口较大,不得不更多地采用推算的方法。
第一次经济普查不仅为GDP核算提供了丰富详细的资料来源,也为机构部门账户提供了比较好的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利用这次机会对经济普查年度机构部门账户也做了多方面的修订,包括资料来源的修订、机构部门分类的修订、编制方法的修订等。(44)
1.资料来源的修订
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机构部门账户资料来源的修订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采用了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特别是采用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GDP构成项目资料;二是与以往常规年度相比,更加充分地利用了财政决算资料,银行、证券、保险系统的会计决算资料,税收统计资料,社会保险基金统计资料。
2.机构部门分类的修订
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机构部门账户细化了四个国内机构部门的分类,把非金融企业部门细化为工业企业部门和其他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细化为银行部门、证券部门、保险部门和其他金融机构部门;政府部门细化为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住户部门细化为农村住户部门和城镇住户部门。
3.编制方法的修订
机构部门账户编制方法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更多地采用了直接计算方法,减少了间接推算方法。由于第一次经济普查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利用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GDP的分类更加详细、指标更加完整;同时,由于充分利用了财政决算资料,银行、证券、保险系统的会计决算资料,税收统计资料和社会保险基金统计资料,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机构部门账户中的指标更多地采用了直接计算的方法。例如,以往常规年度,非金融企业部门增加值通过GDP生产额扣除其他三个国内机构部门增加值的方法推算获得;在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非金融企业部门增加值通过有关产业部门增加值直接计算获得。
二是财产收入中的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的调整。以往常规年度,机构部门账户中的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直接采用各种原始资料中的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不做调整。例如,金融机构部门的存款利息支出和贷款利息收入直接利用金融机构年度财务报表中的应付存款利息和应收贷款利息。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机构部门账户中的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则对各种原始资料中的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进行了调整。例如,金融机构部门的存款利息支出等于金融机构年度财务报表中的应付存款利息加上存款虚拟服务费用,金融机构部门的贷款利息收入等于金融机构年度财务报表中的应收贷款利息减去贷款虚拟服务费用。金融机构部门存款虚拟服务费用和贷款虚拟服务费用之和等于金融媒介虚拟服务产出。金融媒介存款虚拟服务费用在各非金融机构部门之间的分配采用各部门存款占金融机构存款的比例分摊的方式;金融媒介贷款虚拟服务费用在各非金融机构部门之间的分配采用各部门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的比例分摊的方式。
三是在非金融企业部门账户中的其他经常转移项目中取消“未纳入统筹的单位支付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以往常规年度,非金融企业部门账户中的其他经常转移项目中包括未纳入统筹的单位支付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后,企业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企业不再直接支付离退休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非金融企业部门账户中的其他经常转移项目中取消未纳入统筹的单位支付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只有政府部门账户中的其他经常转移项目中包括该项费用。
四是对资本转移项目中的投资性补助进行修订。以往常规年度,财政决算中的基本建设支出全部作为政府部门对非金融企业部门的资本转移处理。在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财政决算中的基本建设支出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用于非金融企业部门的基本建设支出,另一部分是用于政府部门本身的基本建设支出,只把前一部分作为政府部门对非金融企业部门的资本转移处理。
五、第一次经济普查之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新发展
(一)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1.GDP历史数据的修订
由于资料来源、生产范围、计算方法、某些具体问题处理方法等方面的变化,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数据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如果不对以往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这些历史数据与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数据就无法比较了。同时,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数据发生较大变化的现实揭示出,这些历史数据已经不能客观地反映当年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了。所以,国家统计局在确定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数据之后,立即开展了GDP历史数据的修订工作,包括GDP生产核算历史数据的修订和GDP使用核算历史数据的修订。(45)
2.常规性统计的改革和发展
(1)加快服务业统计改革和发展
第一次经济普查充分揭示了服务业常规性统计的不足。为了尽快改变这种状况,第一次经济普查之后,国家统计局加快了服务业统计的改革和发展。一是建立了部分服务行业抽样调查制度,即建立了商务服务、租赁服务、计算机服务、居民服务等11个服务行业财务统计抽样调查制度;(46)二是开展了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企业财务统计抽样调查试点工作;(47)三是在与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等17个行政管理部门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了《服务业财务状况报表》,开展了部门管理的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48)
(2)建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制度
以往常规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年报,要求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方法分解成本费用,计算增加值。企业分解成本费用、计算增加值的工作量很大,技术要求很高。同时,企业统计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水平不高的统计人员很难避免计算错误。因此,这种方法不仅加重了企业负担,而且一旦企业统计人员计算错了,很难进行修正,因为无论统计部门的专家水平有多高,也无法判断大量的企业统计人员究竟如何利用基础资料进行加工计算,只是起到一个汇总的作用。因此,国家统计局决定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制度进行改革,取消企业填报增加值的做法,通过对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成本费用调查,由统计部门根据调查资料计算增加值。(49)
3.规范非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
为了保证非经济普查年度与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数据之间的可比性,提高非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国家统计局核算司编写了《中国非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规范了非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产业部门分类和支出项目分类、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50)
《方法》规定,非经济普查年度与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采用相同的产业部门分类和支出项目分类。由于非经济普查年度与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资料来源存在许多方面的不同,这就决定了非经济普查年度与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具体计算方法不可能相同。针对第一次经济普查之后建立的商务服务、租赁服务、计算机服务、居民服务等11个服务行业财务统计抽样调查制度,《方法》制定了相应产业部门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些服务行业还没有建立起常规性财务统计制度,《方法》根据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这些产业部门增加值与相关指标之间的关系,制定了非经济普查年度相应产业部门增加值的推算方法。例如,私营、外资道路运输业和水上运输业企业目前还没有建立财务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利用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道路运输业和水上运输业增加值与货物和旅客运输周转量之间的关系,确定非经济普查年度道路和水上运输业增加值的推算方法。《方法》在确定各产业部门增加值具体计算方法时还充分考虑利用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中各产业部门成本费用构成调查资料;特别是各类服务行业成本费用构成调查资料。(51)
(二)投入产出核算
1.2002年全国投入产出表的编制
2002年全国投入产出表采用了第一次经济普查之后修订的2002年GDP生产核算和使用核算的构成数据,保证了2002年全国投入产出表与第一次经济普查之后修订的同年GDP数据之间的衔接。
2.全国投入产出基本表的修订
完成了GDP历史数据修订之后,国家统计局对1987年、1992年、1997年全国投入产出基本表进行了修订,保证了这些年度投入产出基本表与相应年度GDP修订数据之间的衔接,也保证了这些年度投入产出基本表与2002年投入产出基本表之间的可比性。修订后的三个年度投入产出基本表均划分为96个部门,修订方法采用的是黑田方法。
3.200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
根据统计制度规定,2007年是开展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制投入产出基本表的年度。在总结以前年度投入产出调查经验和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统计局对200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做了进一步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52)
一是细化了投入产出部门分类。2007年投入产出表划分为144个部门,是中国编制投入产出表以来最细的部门分类。其中,第一产业划分为5个部门,第二产业划分为93个部门,第三产业划分为46个部门。
二是增加了服务业调查表。为了使投入产出表更准确地反映不同类型服务业中间投入结构和最初投入结构,针对不同类型服务业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表增加了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商务服务业等行业的企业成本费用构成调查表和利润表。
三是增加了地区间产品流入流出调查表。为了满足编制地区投入产出表和国家非竞争型投入产出表的需要,在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中增加了工业企业购进材料来源调查表和工业企业产品初次去向调查表。
(三)机构部门账户
1.机构部门账户历史数据的修订
由于资料来源和编制方法发生了变化,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机构部门账户的数据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与GDP历史数据需要修订相同,为了保证以往年度与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机构部门账户数据之间的可比性,也为了使机构部门账户历史数据更好地反映当年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国家统计局对这些年度机构部门账户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53)
2.规范非经济普查年度机构部门账户编制方法
为了保证非经济普查年度与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机构部门账户数据之间的可比性,提高非经济普查年度机构部门账户编制方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国家统计局制定了《非经济普查年度机构部门账户编制方案》,规范了非经济普查年度机构部门账户的机构部门分类、资料来源和编制方法。(54)
六、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及进一步发展的设想
通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国民经济核算最新国际标准相比,与先进国家相比,与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社会公众和国际社会迅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进步发展。
(一)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1.常规性服务业统计
如前所述,中国的常规性服务业统计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第一次经济普查结果表明,常规性服务业统计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GDP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尽管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国家统计局在服务业统计方面做出了努力,但常规年度GDP核算仍存在较大的资料来源缺口。例如,虽然进行了试点,但还没有正式建立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企业财务统计抽样调查制度,而且私营和外资道路运输业与水上运输业企业财务统计资料还处于空白状态。为了解决常规年度GDP核算中的服务业资料来源缺口问题,需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正式建立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企业财务统计抽样调查制度,需要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逐步建立私营和外资道路运输业与水上运输业企业财务统计抽样调查制度,等等。
2.不变价GDP核算
不变价GDP核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服务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存在缺口。中国目前没有编制服务业生产者价格指数,许多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计算采用的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对应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但是,有些服务,如计算机服务、会计师服务、广告服务,其服务对象往往不是居民住户,因此这些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实际上没有对应的价格指数。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用有关价格指数替代,这不能不影响到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缺乏服务贸易价格指数。中国目前还没有编制服务贸易价格指数,服务进出口的不变价计算只能参考货物贸易价格指数和国内外相关的服务价格指数,这不能不影响到服务进出口不变价数据的准确性。
为了解决不变价计算存在的价格指数缺口问题,需要研究编制有关服务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和服务贸易价格指数。
3.季度GDP核算
季度GDP核算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现行的季度GDP核算是季度GDP生产核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建立季度GDP使用核算。季度GDP使用核算反映的是季度最终需求情况,包括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净出口需求,这些信息同季度GDP生产核算提供的供给信息一样,对于宏观经济分析和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国家统计局从2000年开始内部试行季度GDP使用核算,但由于资料来源的缺口以及生产核算方面的资料来源与使用核算方面的资料来源之间的衔接程度不够,导致GDP生产数据与使用数据之间的差距较大,所以至今尚未建立正式的季度GDP使用核算制度,也没有对外发布这些数据。
二是现行的季度GDP核算是累计的季度GDP核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建立起分季度GDP核算。累计的季度GDP核算提供的是第一季度至当季的GDP数据。而分季度GDP核算提供的是每一个季度当季的GDP数据,与前者相比,后者更能反映近期的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地为短期宏观经济分析和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因而具有更重要的价值。中国实行累计的季度GDP核算的原因在于,目前尚不能获得分季度GDP核算所需要的一些必要的基础资料,特别是难以获得分季度建筑业统计资料和部分分季度价格指数资料。
为了完善季度GDP核算,针对上述两方面问题,需要做出如下努力:一是要系统总结前些年试行季度GDP使用核算工作方面的经验,建立与完善专业和部门统计制度,弥补资料来源缺口,提高不同领域资料来源之间的匹配程度,实现GDP生产数据与使用数据之间的衔接,尽快建立起正式的季度GDP使用核算制度。二是要针对分季度GDP核算存在的部分基础统计资料问题,逐步建立相应的分季度专业统计制度,特别是分季度建筑业和分季度价格指数统计制度,尽快建立起分季度GDP核算制度。
4.地区GDP核算
自从建立国家和地区GDP核算制度以来,中国地区GDP汇总数据与国家数据之间始终存在差异。为提高地区数据质量,缩小地区GDP汇总数据与国家数据之间的差距,国家统计局从1999年开始对地区GDP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和联审。这种措施在规范地区GDP核算方法以及提高地区GDP数据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05年,国家统计局利用经济普查资料统一组织计算省一级2004年GDP数据,使得GDP地区汇总数据与国家数据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但是,两者之间的差距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近几年又呈现出扩大的趋势。
地区与国家GDP数据之间存在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实行分级核算的方式。自从建立GDP核算制度以来,中国一直采取分级核算的方式,即国家统计局计算全国GDP,各地区统计局计算本地区GDP。采取这种核算方式,地区与国家GDP数据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是不可避免的。第二,地区之间存在重复计算。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跨地区经营的情况越来越多,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在地区有可能将这种跨地区经营活动创造的增加值同时计算在本地区的GDP中,造成重复计算。第三,资料来源存在缺口。目前,常规年度统计调查制度,特别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尚不完善,全国和地区GDP核算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资料来源缺口,从而全国和地区GDP核算都存在推算成分,影响到地区与国家GDP数据的一致性。第四,出于政绩考虑,不排除某些地区存在GDP高估的成分。
为此,有必要健全国家和地区GDP核算的资料来源,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建设,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减少地区GDP数据人为因素的干扰,并对地区GDP核算方式进行改革,逐步采取地区GDP统一核算的方式,即国家统计局直接计算或组织部分省区市统计局统一计算各地区GDP数据,逐步实现地区与国家GDP数据的一致性。
(二)投入产出核算
如前所述,中国现行的基本生产统计单位是企业,而不是产业活动单位,为了保持属于同一产品部门产品的同质性,中国采用直接分解法编制产品部门X产品部门表。但是,采用直接分解法,企业的负担太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外资企业迅速发展,国有企业也越来越市场化,越来越注重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越来越不愿意承担按产品部门分解企业投入成本费用这样繁重的工作,配合程度日益下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实际情况,减轻企业负担,需要调整利用直接分解法编制产品部门×产品部门的方式,逐步采用多数国家所采用的方法,即先编制供给表和使用表,然后以这两张表为基础推导出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这样做需要将基本生产统计单位由企业调整为产业活动单位,但是这需要对所有专业生产统计制度进行调整,难度较大。
(三)机构部门账户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出现许多新的情况,由于资料来源方面的原因或者处理方法还没有形成一致意见,在机构部门账户中还没有进行处理,比较突出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土地出让金。在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城市的政府部门采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获得数量可观的土地出让金。这种土地出让金成为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重要资金来源。由于缺少全国土地出让金资料和针对土地出让金的处理方法存在不同的意见,在机构部门账户中,目前还没有对此进行处理。一种意见主张把土地使用权视作一种无形资产,政府部门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土地出让金,就是出售这种无形资产,获得相应的金融资产。另一种意见主张把土地出让金视作出租土地获得的土地租金。这种意见建议把土地出让金在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整个时期进行分摊。
第二,基金管理公司运营情况。近些年来,在中国,基金管理公司发展迅速,它出售的基金、购买的股票和其他证券的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到目前为止,有关基金管理公司运营情况的统计制度还不健全,因此机构部门账户还没有反映基金管理公司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
第三,非上市公司分红。到目前为止,由于缺少资料来源,机构部门账户还没有对非上市公司分红进行处理。这影响到有关机构部门的财产收入、初次分配总收入、可支配总收入和总储蓄等指标。
此外,目前机构部门账户的指标设置仍比较粗,例如,生产税、收入税没有进一步设置细分类指标,不能反映各机构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详细的税收交易情况;非经济普查年度资料来源缺口较大,许多指标不得不采用推算的方法。
针对目前机构部门账户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研究建立土地出让金统计制度,确定土地出让金在机构部门账户中的处理方法;细化机构部门账户的指标设置,例如细化生产税、生产补贴、收入税和财产收入等指标的设置,以便更详细地反映某些重要的交易活动;进一步完善资料来源,包括建立健全有关基金管理公司运营情况统计制度、非上市公司分红统计制度等,在此基础上不断改进编制方法;提高机构部门账户的时效性,逐步将机构部门账户滞后期由两到三年减少到一年,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尽早提上议事日程。
注释:
①MPS体系是产生于苏联、东欧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国家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
②SNA体系是产生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国民账户体系,从1953年开始被联合国推荐为国际标准,后来又经过三次大的修订,形成不同阶段的国际标准,即1968年SNA、1993年SNA和2008年SNA。
③这里的运输业包括邮电业,为明确起见,以下称运输邮电业;这里的商业包括饮食业,为明确起见,以下称商业饮食业。
④国家统计局:《国民收入统计主要指标解释》(试行本),1985年12月制定。
⑤国家统计局:《国民收入统计主要指标解释》(试行本)。
⑥国家统计局:《国民收入统计主要指标解释》(试行本)。
⑦国家统计局:《国民收入统计主要指标解释》(试行本);许宪春:《中国现行工农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及其改革》,《管理世界》2001年第3期。
⑧国家统计局:《国民收入统计主要指标解释》(试行本)。
⑨国家统计局:《国民收入统计主要指标解释》(试行本)。
⑩国家计划委员会电子计算中心:《一九七三年六十一类主要产品投入产出表》,1979年10月印制。
(11)国家计划委员会经济预测中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平衡统计司:《一九八一年全国投入产出表》,1983年7月印制;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平衡统计司:《一九八三年全国投入产出表》,1985年3月印制。
(12)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1985年3月19日;国家统计局:《国民生产总值计算方案》,1985年制定。
(13)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平衡统计司:《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统计主要指标解释》,1990年1月制定。
(14)国家统计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试算方案》,1992年制定。
(15)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统计调查制度》,1990年12月制定。
(16)国家计划委员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4754-84),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批准,1984年12月1日发布,1985年1月1日实施。
(17)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平衡统计司:《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18)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平衡统计司:《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19)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平衡统计司:《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20)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平衡统计司:《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21)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平衡统计司:《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国家统计局:《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指标解释及测算方案》,1992年12月制定。
(22)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88》,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88年;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1995)》,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
(23)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1987年3月31日。
(24)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1995)》;许宪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的几次重大补充和调整》,《经济学消息报》1998年9月25日第1版;许宪春:《中国两次GDP历史数据修订的比较》,《经济科学》2006年第3期。
(25)国家技术监督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1994年8月13日发布,1995年4月1日实施。
(26)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调查制度》,1994年制定;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年度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方法》,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年。
(27)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年度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方法》;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方法》,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年。
(28)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手册》,2001年制定。
(29)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国家统计局文件,国统字(2003)70号。
(30)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务院文件,国发(2003)29号。
(31)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
(3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的是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和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从2006年起改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国家统计局:《关于调整工业统计报表制度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家统计局文件,国统字(1997)310号;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家统计局文件,国统字(2006)185号。
(33)规模以下工业包括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指的是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从2006年起,改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法人工业企业。
(34)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指的是满足建设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于2001年组织制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建设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设部文件,建建(2001)82号。
(35)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企业包括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和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的是年末从业人员在20人及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外贸企业一律包括在批发业中);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的是年末从业人员在60人及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企业;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指的是年末从业人员在40人及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企业。国家统计局:《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1998年9月制定。
(36)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手册》;Xu Xianchun, "China's Gross Domestic Product Estimation," China Economic Review, vol.15,no.3,2004.
(37)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手册》;Xu Xianchun, "China's Gross Domestic Product Estimarion."
(38)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手册》;Xu Xianchun, "China's Gross Domestic Product Estimation"
(39)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手册》;Xu Xianchun, "China's Gross Domestic Product Estimation."
(40)西藏的GDP核算略迟些,年度GDP从1985年开始试算,1987年开始正式计算;季度GDP从1999年开始计算。
(41)国家统计局:《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
(42)由于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影响,把按制度规定在2003年开展的第一次经济普查推迟到了2004年。
(43)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年;许宪春:《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变化》,《经济研究》2006年第2期。
(44)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经济普查年度资金流量表编制方法》,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年。
(45)国家统计局:《年度GDP历史数据修订方法》,国家统计局文件,国统字(2006)2号。
(46)国家统计局:《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试点方案》,2005年10月制定。
(47)国家统计局:《房地产物业管理和中介服务抽样调查试点方案》,国家统计局文件,国统字(2006)156号;国家统计局:《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年度抽样调查试点方案》,2006年12月制定。
(48)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财务状况报表》,2008年5月制定。
(49)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方案(试行)》,国家统计局文件,国统字(2007)121号。
(50)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非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年。
(51)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非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
(52)国家统计局:《200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方案》,2007年8月制定。
(53)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资金流量表历史数据修订方法》,2008年制定。
(54)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中国非经济普查年度资金流量表编制方案》,2008年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