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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由“先富”到“共富”的阶段性转换

http://www.newdu.com 2018/3/7 《经济学动态》(京)2012年12期第21~26页 胡家勇/武…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根本目标。经过30多年的快速经济增长,我国已经积累起了比较丰厚的物质基础,但与此同时,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明显扩大,社会不公平感明显上升。过大的收入和财富差距,会增加产权保护和社会“维稳”的成本、禁锢社会阶层间的流动性、滋长社会浮躁心态和激进情绪,从而损害长期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国际经验表明,中国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成为发达经济体,必须构造较为平等的收入分配格局。综合考虑,我国已迎来由“先富”到“共富”的转换阶段,在理论和发展战略上明确这一阶段性战略转换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贫富差距/共同富裕/阶段转换作者简介:胡家勇,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邮政编码:100836,电子邮箱:jyhu@cass.org.cn;武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邮政编码:100836,电子邮箱:wuzuopeng831228@163.com。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根本目标,是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越性。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就已明确指出,在新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邓小平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之一,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①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综合国力显著提高,但贫富差距明显扩大,已演变为各种社会经济矛盾的一个重要根源。因此,从总体上把握,我国已迈进从“先富”到“共富”的转换阶段。
    一、从纵向和横向角度把握我国贫富差距的历史和现状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中等收入国家②,较为顺利地完成了“先富”阶段的战略目标,为“共富”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与此同时,我国的居民贫富差距在这一过程中快速拉大,攀升至高位。我们可以从纵向的时序比较和横向的国际比较两个方面来具体把握这一问题。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速度过快。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一直维持在0.3左右的较低水平,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开始迅速攀升,并于1994年首次超过0.4的警戒线。③其后虽有短暂回落,但总体的上升趋势依然明显。2003年基尼系数超过0.46,之后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稳定,并徘徊于0.47左右的较高水平(见图1)。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高收入群体普遍存在瞒报低报收入的现象,依据官方数据计算的基尼系数往往会低估真实的收入差距状况。④有证据表明,这一低估的程度已越来越大:近些年来,国内高收入群体逐渐展现了强大的消费能力,仍不富裕的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市场;2012年6月1日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指出,中国百万美元富豪家庭数量达143.2万户,排名全球第3,《福布斯》杂志对此评论道,“2009年中国在超级富豪人数榜上还是第13位,没有一个国家实现过这样的跳跃”;由于高收入的被调查者倾向于瞒报收入,官方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数据较之资金流量表的数据低估了居民总收入,然而即使以资金流量表的数据为基础,2008年我国仍有5.37万亿元的灰色收入未被列入统计,这大大高于2005年的2.67万亿元(王小鲁,2010)。考虑到上述问题,有学者估计,我国2007年的真实基尼系数应为0.53(李实和罗楚亮,2011),这较之官方调查数据的计算结果高出了12.5%。由于未列入官方统计的瞒报收入、灰色收入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王小鲁,2010),2003年后真实的基尼系数很可能仍将略有上升。
     
    图1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过程中所伴随的收入差距扩大(1978~2010年)
    数据来源:根据相关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采用城乡加权法计算。
    图2展示了按城乡、行业、地区等特征划分的居民收入差距演进情况。从中可以看出,除地区收入差距外,各种收入差距整体上均处于上升态势,其中,农村内部差距在2004年便超过了基尼系数0.4,城镇内部差距也已十分接近这一警戒线水平。伴随着城市化进程中的大规模城乡人口流动,城乡收入差距持续快速扩大的态势得以抑制,但城乡收入比依然悬殊。城乡收入差距占据了中国总体收入差距的一半左右,是中国收入差距最大的结构性来源。行业收入差距目前所采用的是行业门类的统计口径,若进一步将行业细分,所计算出来的基尼系数还将进一步上升至0.18以上(武鹏和周云波,2011)。另外,垄断行业高收入的问题十分突出,仅从公开的工资数据计算,行业垄断就已导致行业收入差距上升约25%,与非垄断行业相比,垄断行业非合理地高出相当于平均收入水平1/4的份额(武鹏,2011)。如果加入非公开的收入和各种隐性的福利等,我国的行业收入差距程度还将更大。
    收入差距衡量的是财富流量上的不平等,由于贫富群体间的收入流动性一般较低,现实中骤富骤贫的现象并不普遍,这就使得收入差距会沿着流量变化的方向累积,进而导致居民间财富不平等的同向扩大。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⑥财富存量不平等的扩大速度要快于我们所经常讨论的收入不平等,进而财富的不平等程度远大于收入的不平等程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估算,中国城市家庭总资产均值为247.6万元,中位值为40.5万元。这意味着中国城镇家庭财富呈严重的右偏分布,穷人较之富人的数量极多,富人较之穷人的财富极大,社会财富占有高度不均。该调查的主持者甘犁指出:“抽样调查的样本里,非常有钱的人很多,资产最多的10%家庭占全部家庭总资产的比例高达84.6%。”(项凤华和马乐乐,2012)依此估算,我国的财富基尼系数可能达到0.8左右。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在当前中国人民普遍并不富裕的情况下,房价却持续上涨且需求依然充沛,2011年70%的瑞士名表为中国人所购买,世界豪车跑车生产商开始专门为中国消费者量身设计车型等一系列“反常”现象。
     
    图2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种类型收入差距的演进(1978~2010年)
    注:地区差距运用的是分省人均GDP数据⑤;行业差距运用的是行业门类的工资数据,其中1979年、1981~1984年未公布相应数据。
    数据来源:根据相关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新中国统计六十年资料汇编》中数据计算。
    2.中国已位居收入差距偏大国家的行列。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以基尼系数衡量的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已高达0.49,在所统计的全球124个国家中排在第95位,处于下四分位之后;根据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2007/2008》,以基尼系数衡量的中国居民收入差距高达0.469,在所统计的全球126个国家中排在第93位,接近于下四分位。上述两组横向可比的权威数据均表明,中国目前已位列收入差距偏大国家的行列,收入不平等状况不容乐观。根据《人类发展报告2007/2008》提供的数据,我们绘制了世界各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的密度分布图(图3)。该图显示,各国收入差距水平呈单峰右偏分布,总体均值为基尼系数0.409,峰值(即众数值)约为基尼系数0.37。基尼系数0.5以上和0.3以下区间内的国家分布较稀疏,大部分国家集中分布于基尼系数0.3~0.5的区间内。总体而言,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收入差距都能够控制在警戒线以内,但从均值来看,收入差距过大目前仍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收入差距水平偏大的国家需进一步加大缩小收入差距的努力。中国的基尼系数位于密度峰值和总体均值的右侧,意味着中国已位列收入差距偏大的国家之一,并且所面临的抑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要求相对更为迫切,任务也更为艰巨。
     
    图3以基尼系数衡量的世界各国收入差距水平密度分布状况(2006年)
    数据来源:根据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2007/2008中数据整理。
     
    图4各国基尼系数与对数人均GDP的散点图(2006年)
    注:纵轴虚线依据基尼系数0.4、0.6将世界各国划分为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差距偏大和高度不平均3组;横轴虚线依据世界银行提出的标准,以人均GDP 905美元、3595美元、11116美元为界将世界各国划分为低收入、中下等收入、中上等收入和高收入国家4组。
    数据来源: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2007/2008,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2008.
    二、从国际经验看经济发展与收入差距的关系
    在经济学研究中,公平与效率的取舍一直是个颇具争议的话题。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推动效率优先的改革,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暂时牺牲平等乃至公平,以换取GDP的快速增长,这蕴含着公平与效率不可兼得的命题。现在我们对这一命题展开思考,迫切需要弄清两点问题:以公平换增长的政策应以何标准来捕捉转折点,进而在此后将公平摆在更为突出的战略位置;公平与效率的置换比率如何,两者是否在任何发展阶段都是不可兼得的。库兹涅茨在1955年发表的《经济发展与收入不平等》中提出了著名的倒“U”假说,指出“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长期趋势可以假设为:在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经济增长早期阶段迅速扩大,尔后是短暂稳定,然后在增长的后期逐渐缩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伴随着收入差距“先恶化,后改善”的趋势近乎是必然的。⑦对此,我们绘制了2006年各国基尼系数与对数人均GDP的散点图(图4),以考察经济发展水平与收入差距之间的联系。
    图4按基尼系数由低到高,将各国划分为收入分配比较合理(0.2~0.4)、差距偏大(0.4~0.6)和高度不平均(0.6以上)三组。⑧在横轴方向上,依据世界银行提出的标准,按人均GDP由低到高,将世界各国划分为低收入(905美元以下)、中下等收入(906~3595美元)、中上等收入(3595~11116美元)和高收入国家(11116美元以上)四组。上述分组相互交叉,共得到12个子区域,分别由A~L标识。图4中还绘制了一条回归线以拟合分布趋势,经反复实验,二次项方程的拟合优度最高,这也意味着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倒U型的演进轨迹。在各个国家(或地区)散点中,我们着重标识了四类国家:一是在各个经济发展水平上收入差距离均差较大的国家,直观来看就是远离共同趋势线的“瑕点”国家,包括高于和低于趋势线两类国家;二是重要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三大资本主义经济体和俄罗斯、巴西、印度、南非等金砖国家;三是中国周边的邻近国家;四是与我国发展阶段相仿的新兴经济体国家。有的国家兼具上述几个特征。从比较分析中可以得出了以下四点结论:
    (1)趋势线的上升阶段仅限于低收入区间,在中等收入区间和高收入区间中均是下降的,并且在高收入国家中,伴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收入差距下降的速度呈现加速态势。
    (2)样本相对于趋势线的离散程度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减弱,发达国家尤为明显地向共同趋势集中。G、J两个远离趋势线的区域没有样本分布, K区域仅有三个靠近该区域收入差距下限的样本。发达国家高度集中于L区域,中上等收入国家分布于H和I两个低差距区域,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则跨越了三个收入分配区间。
    (3)相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而言,拉美和南部非洲国家的收入差距水平明显偏高,前苏东转型国家和北欧福利国家的收入差距水平明显偏低,而中国则属于差距水平相对偏高的国家。这里需要引起我们关注的是,传统资本主义国家和前社会主义转型国家,在收入分配上相对更为平等,与收入差距较高的我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易于使广大中低收入群众联想到,资本主义制度比社会主义制度更有利于形成惠及他们的分配格局,从而动摇他们对社会主义能够实现公平正义的信念。
    (4)中国周边各国大多位于趋势线以下,说明它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大多保持了相对良好的收入分配格局。尤其是日本和韩国,在成长为发达经济体的过程中,收入差距一直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实现了公平和效率的兼得。这里需要引起我们关注的是,周边各国与我国的联系相对更为紧密,分配不平等方面的反差也更易于被国内观察到,进而人们的相关心理落差也更易于被放大,这使得我们较之拉美和南部非洲国家更易于凸显自身收入差距偏大的问题。另外,目前周边国家中仅有尼泊尔在收入差距程度上高于我国,缅甸虽然没有相应数据,但估计亦不下于我国,也正是在这两个国家,政治和社会长期处于动荡之中。这些经验性的事实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上述分析对库兹涅茨规律既有否定的一面,也有支持的一面,具体地:不发达阶段,国家的经济增长未必以收入差距的快速扩大为必要条件;而收入趋于平等却是发达国家的一项必要条件和必备特征;发展中国家要跳出中等收入陷阱,跃升为发达国家,必须实现收入差距的稳步下降。
    参考图4中箭头所示,目前,中国已跃升为中上等收入国家,但是收入差距过大状况却没有明显改观,且偏离趋势线的程度在不断地扩大,这显然有悖于以上总结的规律。如果继续保持这一状况不变,中国很可能将长期停留于中等收入陷阱H区域,而无法像日本、韩国等国家一样跨入高收入发达国家的行列。因此,我国发展路径的选择,应是沿着虚线箭头所示方向,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致力于缩小收入差距,从而成功由中等收入陷阱H区域跨入标准的发达国家L区域。
    三、收入差距过大损害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收入差距过大是步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一个突出特征。过大的收入差距将会给经济、社会带来方方面面的负面影响,其中的某些潜在影响在我国已经开始显现。
    第一,收入差距过大易于造成社会不稳定、治安恶化,从而增加产权保护和社会维稳的成本。有诸多的研究证据对此加以了支持和描述。联合国“犯罪趋势与刑事司法体系运转情况调查”显示,凶杀率与收入不平等状况显著相关的,在富裕程度相仿的条件下,收入不平等程度更高的美国比英国高出4倍多,比日本高出12倍多。从1988年至今,中国刑事犯罪率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了12.5%,超过了同期人均GDP的年均增长速度(胡联合等,2005),其中,2004年的犯罪增长率更是高达14%。虽然目前中国的犯罪率仍低于西方发达国家,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犯罪率的增长速度却是同期西方发达国家的3到4倍(胡联合,2006)。在1988~2004年间,中国的相对收入差距每上升1%,将导致刑事犯罪率显著上升0.37%;绝对收入差距每上升1%,刑事犯罪率将显著上升0.38%(陈春良和易君健,2009)。
    第二,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到一定程度,将可能引发政治动荡。对于这一风险,邓小平早在1990年就曾直接指出,“中国有十一亿人口,如果十分之一富裕,就是一亿多人富裕,相应地有九亿多人摆脱不了贫困,就不能不革命啊!九亿多人就要革命”。⑨我们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始终要强调“稳定高于一切”。但是,近几年来,由于经济利益分配不公所引发的群体事件屡见报端,部分地区维稳形势比较严峻。
    第三,收入差距过大禁锢了社会阶层间流动,造成了不平等的世代传递,有违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阻碍了人的自由发展。社会资源主要由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组成,与这三种资源相对应的收入、权力、声望,往往统一掌握在少部分群体手上。利用这些资源及关系网络,社会顶端阶层可利用各种方式和选择来实现优势地位的代际传递,如通过加大经济投入(包括贿买)、利用社会关系在就学就业和事业发展过程中为子女提供诸多便利等。目前在国内,这种现象已非常普遍,以致民间流行将当代社会戏谑称为“拼爹时代”。蔡志强(2011)总结指出,中国至今尚未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中间阶层总体比例较小,阶层固化的趋势明显加速,表现为社会纵向流动的通道日渐狭窄,下层社会向上流动受阻,社会结构调整速度变慢,制度变革与调整的动力减弱。
    第四,收入差距过大滋长了现代社会的浮躁心态与激进情绪,这给我国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埋下了诸多隐患。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一份关于儿童幸福的报告,展示了收入不平等与15岁儿童理想之间的关系:收入越不平等,儿童长大后越不愿意从事低技能的工作。但是,在较不平等的国家中,理想和实际机会与期望值之间存在巨大差距(理查德·威尔金森和凯特·皮克特,2010)。在收入差距偏大的社会中,一方面,人们普遍抱有“当大官,发大财”、“成名,成腕儿”的功利性诉求,然而却又普遍缺乏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相应的突出技能;另一方面,在盲目汲汲以求的社会中,人们更专注于如何快速实现自身诉求,而较少考虑相应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由此导致了普世道德的约束力急剧减弱,笑贫不笑娼的晦暗思想却大行其道。《2012中国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显示,近70%的大学毕业生期望在副省级以上城市和省会城市工作,愿意在乡镇工作的比例只有0.8%。2011年2月20日全国总工会发布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报告》指出,与传统的农民工相比,他们更注重自我,然而职业发展空间小,无法满足实现自我发展的愿望,导致他们的工作满意度较低,工作更换频率是传统农民工的2.9倍。甚至面对现实与理想的落差,很多80、90后的年轻人选择了消极逃避的态度,以致虽然中国总体上的就业压力依然较大,但是很多工作岗位却缺乏应聘者,工资的大幅提高依然无法解决民工荒问题。
    第五,收入差距过大所引致的社会不稳定,令聚集了大量财富的富裕阶层缺乏安全感,从而热衷于投资移民。与此同时,巨额的财富也被转移至了国外,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亦随之蒸发。近两年,这一问题在我国已高度凸显出来。招商银行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中国有50万人投资资产超过千万人民币。千万富翁投资移民意愿强烈,该报告受访的亿万富翁中,约27%已经完成了投资移民,47%的人正在考虑移民,两者合计占74%。英国广播公司(BBC)2011年9月7日发表题为《中国富豪“为安全”希望移民国外》的文章指出,有60%的中国富豪已移民,或者正在申请、考虑移民,拥有海外资产的中国富豪已达1/3。美国移民局2012年6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美国的投资移民中70%来自中国大陆。富豪阶层作为改革开放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却逃避了为国家和民族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他们当下所进行的大规模资产外移活动,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大量交由外国来分享,而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财富基础却遭到了严重地削弱。
    四、实现工作重心由“先富”到“共富”的阶段性转换
    选择恰当的时机将经济工作的重心由“先富”转向“共富”是改革初期便确立的一项既定发展战略,也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本质的必然要求。根据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规律和经验的启示,同时鉴于收入差距过大所带来的越来越多的负面影响和各种危害,我国当前已迎来了由“先富”到“共富”阶段转变的时机。上世纪末以来陆续制定和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农村税费改革、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战略,即为这一阶段性转变的几个突出性的标志事件。⑩及至2010年,收入分配改革被第一次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又写入了十二五规划,意味着这一阶段性转变即将全面推开。随着前期一系列政策的效果逐步显现,我国地区居民之间、城乡居民之间的生活、收入水平差距在近几年已开始逐渐缩小,共同富裕发展战略的阶段性转变开局良好。例如,我国的总体基尼系数自2003年以来便已不再明显上升,2006年达到顶点后开始逐年缓降;城乡间差距作为总体收入差距形成的重要因素,在2003年达到顶点后一直保持稳定。但是,由于前期不平衡增长战略具有的惯性,整体收入分配改革的具体方案尚处于酝酿之中,涉及经济结构的收入分配调节在短期内见效缓慢等原因,共同富裕的目标仍需长期的艰苦努力才能基本实现。
    从战略高度出发,在政策上正式明确我国经济发展已经由“先富”向“共富”的阶段转换,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经济成就为调节收入分配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此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缩小贫富差距,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客观要求已十分迫切。基于这两个基本因素,我们认为,将中国发展的战略重心由“先富”转向“共富”的时机已经成熟,这既具备必要的物质条件,也具有很强的现实紧迫性。对此,除了持续大力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收入分配改革等战略措施外,还应正式将“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确立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心,从而使全社会的力量更加集中到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上来。
    注释:
    ①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②2010年世界银行对不同国家收入水平的分组标准:按人均GNI(国民总收入)计算,1005美元以下是低收入国家;1006-3975美元是中等偏下水平;3976-12275美元是中等偏上水平;12276美元以上为富裕国家。
    ③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间收入分配“高度平均”,在0.2~0.4之间为“比较合理”,0.4~0.6为“差距偏大”,0.6以上为“高度不平均”。国际上一般以0.4作为警戒线,在此水平之上,社会不稳定性将会凸现。如果超过0.6时,社会将处于高度不稳定状态,易于出现大规模的动乱乃至爆发革命。
    ④如王小鲁认为:问卷里还设计了这么一个问题:如果有统计员来采集你的家庭收入数据,你会不会把真实情况告诉他?最低收入组大概有70%的人说会,最高收入组大概有70%的人说不会。接下来还有一个题:如果不会,你可能会告之你的收入为多少?被调查人需要填一个数,再拿这个数和其声明是真实的收入做比较,平均计算下来前者是后者的30%。这和统计局得出的与我们直接估算出来的比例差不多。这样看来,高收入居民特别是最高收入居民的收入在统计的时候有大量的遗漏。”参见: http://veisen.blog.sohu.com/54451954.html。
    ⑤地区间居民的生活水平差异,或者更全面地概括为福利水平的差异,不仅包括个人收入的差异,还包括诸如医疗、卫生、教育、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享受方面的差异,而上述公共产品的提供是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的,包括政府等部门的支出。因此,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这一指标较之居民人均收入在衡量地区差距时更具代表意义。
    ⑥边际消费倾向递减使得富人较之穷人在满足消费之后有更多的收入用以储蓄,比如,穷人年收入为x,边际消费倾向为a,富人年收入为y,边际消费倾向为b,那么x< y,a>b,由此可知,财富积累(1-a)x<(1-b)y,且(1-b)y/(1-a)x>y/x。
    ⑦库兹涅茨在解释倒U假说时认为,收入差距在经济发展早期阶段逐步恶化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储蓄和积累集中在少数富裕阶层,而储蓄和积累又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因而在经济增长中必然是穷者越穷,富者越富;二是工业化和城市化是经济增长的必然结果,而城市的居民收入比农村更加不平等,所以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必然带来收入分配的恶化。他认为现实中有一些因素能够抵消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从而使收入不平等的状况由恶化向逐步缓和转变。这些因素是:法律干预和政治决策,如遗产税、累进所得税制和救济法的实施;人口中富人的比重由于其比穷人更倾向于控制生育而下降,导致若干年后固定比重的最富裕阶层中有收入相对较低的人口进入,从而使这一阶层的相对收入份额下降;技术进步和新兴行业的不断出现,不可避免地导致来源于旧行业的财产和收入的比重在总收入中逐步减少。
    ⑧现实中,以国别划分的基尼系数低于0.2的高度平均的社会并不存在,因此我们的分组未考虑这一情况,反映在纵轴上便是以基尼系数0.2为起点来绘图。
    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17页。
    ⑩邓小平同志早在1992年就已谈到这个政策转向的时间问题,他说:“中国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到本世纪末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56-1357页。
参考文献:
        [1]Kuznets, S. (1955), "Economic Growth and Income Inequalit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65: 1~28.
    [2]蔡志强,2011:《社会阶层固化的成因与对策》,《学习时报》11月27日。
    [3]陈春良、易君健,2009:《收入差距与刑事犯罪: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经验研究》,《世界经济》第1期。
    [4]邓小平,1993:《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5]胡联合、胡鞍钢、徐绍刚,2005:《贫富差距对违法犯罪活动影响的实证分析》,《管理世界》第6期。
    [6]胡联合,2006:《转型与犯罪:中国转型期犯罪问题的实证研究》,中央党校出版社。
    [7]李实、罗楚亮,2011:《中国收入差距究竟有多大?——对修正样本结构偏差的尝试》,《经济研究》第4期。
    [8]理查德·威尔金森、凯特·皮克特,2010:《不平等的痛苦——收入差距如何导致社会问题》,新华出版社。
    [9]王小鲁,2010:《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比较》第3辑。
    [10]武鹏、周云波,2011:《行业收入差距细分与演进轨迹》,《改革》第1期。
    [11]武鹏,2011:《行业垄断对中国行业收入差距的影响》,《中国工业经济》第10期。
    [12]项凤华、马乐乐,2012:《中国城市家庭资产平均247万元?众网友齐声自嘲“拖后腿了”〈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负责人接受快报采访,回应四大质疑》,《现代快报》5月16日。
    [1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2004:《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中央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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