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成(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来源:《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Economics》2020年第8卷2期
【摘要】经济解释的一项通用语法是以“手段-目的”的理性原则为特征。这一原则可以通过区分“理性”的两个概念来理解:即抽象的逻辑形式与具象的经验内容。前者构成了经济学思维的一种纯粹的思考方式,因此也界定了经济学家对杂多的人类行为的察知和理解的能力范围;后者则为经济学家提供了具体的思考对象,并使这一学科同经验相联系。基于上述对经济理性的概念区分,可以得到如下含义:即作为一种实证科学,经济学家的主要任务是将适当的经验内容纳入到纯粹抽象的理性框架之中,以便更好地解释并预测人类行为;作为一种规范性的政策科学,经济研究则应当借助于经济学家的说服技巧与沟通能力,通过改变有关决策者所面临的手段约束与所抱持的目的,进而对现实世界发挥影响。
【关键词】理性;最大化约束框架;认识论
【附件】
李成:《The rationality principle as a universal grammar of economic explan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