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的宏观背景下,2017年中国公共管理研究呈现出基础理论研究深化、实践前沿探索升温、比较研究获得拓展、回应现实速率加快等特点,多方面研究有新进展,取得了较大突破,成果丰硕。
1 公共管理研究进入“技术革命时代”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使虚拟政府、信息政府、一站式政府、电视政府、智慧政府等应运而生,公共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进入“技术革命时代”。大量研究认为,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虽然加剧了公共管理治理的复杂性,但也为其改革和完善提供了契机。
信息社会的“数字政府治理”更加强调数据融通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服务”,面对尚未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新技术革命带来的双重压力,需要以互联网思维合理界定市场监管内容的边界,重构监管体系,走向“互联网+监管”与“监管+互联网”相融合的监管型政府。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重新思考散置于政府部门中的相关业务流程之间的逻辑关系,再造跨部门政府业务流程,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创新制度供给,建立健全职能整合、业务协同、规范管理、网络服务、统筹推进、法规保障等工作运行机制。
大数据的出现和应用将以各种形式解构传统政府治理模式,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压缩管理科层、拉近宏观微观的距离。我国将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资源体系和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对我国当前分散化的政务数据管理结构,不宜简单否定。它虽然存在难以实现数据开放共享和监督的缺点,但也具有专业性和数据处理能力强的优点,通过开放责任设置、合法权益保护、创新制度保障、建立业务协同长效机制等,可以促进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人工智能的兴起不仅是技术或产业领域的重大发展,更是经济、社会、政治各领域的基础性和综合性变革,由此产生的治理挑战要求重构并创新公共政策框架。虽然技治主义被寄望于提高公共政策的合理化、科学化和合法性,但其在社会、政治和认知三个方面具有严重的整体性以及合法性危机。大数据技术引发了经济模式的深度变革,也给个人隐私以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公共政策应发挥监管职能,改革监管模式、优化执法技术,实现有效规制以保护公民隐私。
2 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体系建构迈出关键步伐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改革总目标以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构建中国公共管理理论体系,已经成为国内公共管理学界共同努力的目标。有学者认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必须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适度弱耦合结构,改变博弈参与人的个性特征、互动结构与行为选择,形成具有自我实施性与自我强化性、动员与治理能力更强的国家治理体系。
基于外部治理环境的复杂性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政府应当从行政价值重塑和制度变革两个层面实现“政府再造”。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推进行政管理制度创新,行政管理制度创新在重新定位政府、市场、社会关系以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政府行政资源与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行政管理制度创新将围绕治理体系现代化、大数据科技应用、生态管理制度等方面继续推进。
另有学者认为,全景式公共政策的综合理性时代向公共政策研究、制定和执行者提出了更为艰巨的任务,需要以更加深广的研究,整体综合的思考和评估,应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需求。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向是权力,需要依据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制国家的原则围绕政府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权力的边界以及权力的行使展开。国家监察体制的建立,致力于通过从行政监察向国家监察转变,构建全域立体监察模式,是创新党统一领导下的无缝隙权力监督体系和反腐控制网络的力举。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工具,第三方治理是对传统国家治理模式的补充与创新,是推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措施和手段。
也有学者关注国家治理体系的基层元素,认为国家治理根在基层。市县政府关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有效的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构成和微观基础,同时必须充分重视农村社会治理能力。“整体性政府”理论和实践经验可以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研究破解基层政府“碎片化”问题提供有益借鉴。“精细化政府”是实现政府管理节约型、责任型、高效型、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的有效途径,是现代政府治理的发展趋势和中国政府改革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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