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乡村振兴战略研究”课题组
核心提示 城镇化是大势所趋。如何在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同时避免乡村衰落,通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强国富民战略安排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对此进行了具体部署。近年来河南城镇化率明显提升,但是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根据河南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落实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最终如期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需要进行理性的研究和思考。 ①深刻认识实现乡村振兴的前提条件 乡村是相对于城市的区域空间。乡村振兴最大的特点是乡村本土不再经历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而是在整个区域工业化、城镇化后期,由于外部先进要素的进入和外部市场的拉动,在较低的发展水平上通过本地绿色资源与先进要素的结合,实现一种以绿色农业为基础的全新的产业“跃升”,从而带动乡村全面发展,形成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因此,乡村发展具有外源性、后发性,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较高阶段的产物,是城乡两个不同海平面之间连通和对流的结果。
乡村发展必须与城镇化结合起来。乡村是农业的载体,要让居住在乡村的农民富裕并文明起来,必须以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为前提。在农村土地数量既定的情况下,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有两条途径:一是向城镇转移农村人口,减少分母,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二是通过引导城市现代要素下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进而做大“分子”。这两条途径分别对应于城镇化较低阶段的“集聚”和较高阶段的“扩散”,即当城镇化处于较低阶段时,城市对周边地区的影响以极化效应为主,表现为周边乡村地区和小城镇的人口等要素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向城市集中,为农业规模化经营进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创造条件;在城镇化发展的较高阶段,由于城市生产生活成本增加,城市要素开始向周边次一级城镇和乡村地区溢出,出现逆城市化现象,城市对周边地区的影响以扩散效应为主,农村得益于外部要素的拉动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因此,乡村振兴是城镇化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
乡村发展必须与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城市是工业化的空间载体。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人口能否顺利彻底转移到城镇,从根本上取决于其承载的产业规模和结构。如果城镇所承载的产业规模大、结构层次较高,处于全国乃至全球产业链的高端,必然带来高利润、高工资、高税收;产业结构层次较低,带来的必然是低利润、低工资、低税收。低附加值产业结构下,一方面低工资使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工无法仅靠工资性收入完成劳动力再生产,另一方面低税收使政府无力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无法使农民工在城市立足。我国目前之所以出现严重的半城镇化问题,就在于我国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低端,无法稳定承载新增的农村转移人口。在这一背景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就不能有效地为农业发展创造条件,同时城镇对农村农业发展的带动必然是有限的。乡村振兴需要一个强大的转型成功的产业体系为支撑。
乡村的有效治理必须与“产业兴旺”结合起来。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目标,包括“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产业兴旺、生活富裕”是根本,“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以农村青壮年大规模进城打工为特征的乡村要素流失,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乡村的经济基础,这是乡村萧条、社会问题丛生的根本原因。如果没有城镇化、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及其由此带来外部要素的输入和乡村经济新一轮的发展,处于衰落过程中的农村经济对上层建筑提出的要求就是苍白的,政府自上而下施加的强化乡村管理的措施就始终是外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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