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我们需要认识到技术创新无法取代制度创新。互联网+治理和大数据管理须以实体职能部门的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为基础。有些地方和部门在国家互联网+战略出台后出现了“象征性采用”“虚假性创新”的现象,即引入了新的信息技术,但没有改造管理流程,把“互联网+治理”简单地等同于电子政务甚至是内部办公软件,没有产生预期的绩效回报。技术创新对政府治理提出了流程再造、制度创新的新要求,这是技术创新能否提高治理绩效的关键。
中国的发展面临经济增长和制度转型的双重要求。经济学家认为要素驱动、效率驱动和创新驱动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制度转型也需要驱动力,改革开放40年,中国深化制度改革的着力点也发生了变化。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制度改革初期围绕着给制度要素松绑、提升制度绩效为主,以结构调整、职能精简为抓手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是过去几十年制度改革的重心。当下,改革已经经进入深水区,借助技术创新打破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啃硬骨头、打硬仗可以是新的改革增长点。
(作者为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政治发展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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