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根据人社部门的相关部署,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除港澳台外)已全部公布了养老金调整方案。从具体调整的幅度来看,绝大多数地区都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调整养老金的涨幅,但也存在着少数地区涨幅偏高或偏低的问题。本期“思与辨”就该话题进行讨论。 ■ 主持人:尹传刚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 嘉 宾: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张敬伟(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和静钧(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连续多年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殊为不易但又是必然趋势,体现了国家对离退休人员的充分关怀 主持人:数据显示,自2005年以来,我国已经多年连续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您如何看待这一趋势?
和静钧:自2005年以来呈现的“看涨”走势,是由多种原因促成的。其一是看“替代率”,当时“双轨制”下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当年职工平均工资之间的比例普遍低于50%,而国际上流行的观点是,替代率维持在59%之上较合理。尽管如此,在之后虽不断调整养老金水平,但工资涨幅大于养老金涨幅,这一替代率并没有以较为深刻的方式被改写。其二,养老金一般会按通货膨胀率等宏观因素而调整,确保养老金没有“明升暗降”。第三,基于制度改革与政策调整等机制性原因,促成了养老金总体的逐步提升,如通过设立年金、产权明晰的个人专用账户、提高缴费等方式,为逐年提高养老金创造了条件。
张敬伟:我国连续多年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殊为不易但又是必然趋势,体现了国家对离退休人员的充分关怀。
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是应有之义。一方面,我国经济维持中高速发展,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社会发展的成果要让民众共享,离退休老人也要享受发展红利。另一方面,提高养老金待遇也是为了让离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不受通胀影响而降低。而且,全社会的收入水平都在逐年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自然也会水涨船高。
李长安:我国养老金待遇的持续上调,一方面是由于历史欠账比较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采取的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养老体制,即职工的养老由企业负责。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展开,养老的社会保障体制才逐步建立起来。由于历史欠账比较多,再加上新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制度时间不长,所以在养老保险待遇方面也普遍较低。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适当调整养老金待遇也是大势所趋。这是政府依法保障退休人员养老权益、让广大退休人员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惠民之举,也是织密民生保障网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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