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应遵从于替代率规律,而不是盲目追求“越高越好” 主持人:对于养老金涨幅,社会上有一种“越高越好”的说法,是这样吗?
李长安:养老金水平不能片面地说越高越好。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规定,养老金与在岗职工工资相比的替代率一般要求不低于40%。如果养老金水平太高,那么不仅有可能会导致养老金不足,还有可能影响在岗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反之,如果低于替代率的下限,那么有可能降低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冲击社会公平。如果养老金待遇水平过高的话,不仅会加重在岗职工的负担,也会加重国家财政的负担。西方福利国家纷纷陷入困境,对我国是一个很大的警示。
张敬伟:养老金涨幅要和养老金基金池是否充裕、社会经济发展速度、通胀水平等相适应,自然不是越高越好。一方面,以现有社保水平和社保基金情况,养老金涨幅也不可能做到越高越好;另一方面,如果养老金每年的涨幅都很高,可能是出现了高通胀,看似养老金涨上去,但是购买力并未提高,高退休金并不会带来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因而,养老金涨幅,不是越高越好,而应量力而行,这样才能保证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考虑到依然存在区域差别,各地养老基金存量和增量也有差异,养老金涨幅不会也不可能一直“高开高走”。
和静钧:养老保险,是所有保险类别最为特殊的一种保险,它的“险”都会随着年龄的到来而产生,而许多其他保险,则还存在着一种概率与风险的对冲空间。假如养老金水平过高,未来一代的养老金有可能发不出来。从未来为导向的视角上看,养老金应遵从于替代率规律,而不是盲目追求“越高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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