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搭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的网络治理机制 搭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的网络治理机制,有助于解决目前应急管理中存在的政府组织结构分割的问题,可以更好地动员社会力量和公益组织等参与其中,实现应急管理的全民参与。
(一)政府内部部门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 首先,部门分割。我国对于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以垂直管理为主,不同部门有不同的职责分工,但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性较弱。比如,在对于突发自然灾害等公共事件的处理上,物资供应、交通、卫生等部门都有各自在应急处理上的职责,但对于如何统一各不同部门的职责,做到职责交叉和全面协同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灾害发生之后很可能出现各部门职责之间的漏洞以及相互间的推诿,导致应急管理降低效率。此外,在应急管理的全过程中,缺乏统一专业的指挥协调机构。就目前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来看,其作为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也明确了相关职责,即在城市突发公共事件中履行应急协调相关部门等作用,但在现实操作中却往往发挥值班室的作用,无法发挥出应急调控和运转枢纽的协调作用。一旦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很可能因为本身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而无暇顾及应急办的工作,失去最佳时机。
其次,条块分治。我国目前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上较多地采用垂直管理模式,即各部门按不同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进行分块管理,在各部门间的协调和衔接上尚未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比如,归中央管理的大型国企,在地方上发生重大事故,很可能会以本企业的垂直管理性质而直接向总公司汇报,而忽视本可以提供及时帮助的地方政府,导致相关事件信息无法及时准确地到达地方政府,延误时机。即使地方政府最后介入了事故调查以及后续应急管理中,也可能出现各部门之间的协同性较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
(二)公共事件风险网络治理结构 公共事件风险网络治理结构,是指在原有的政府主体基础上导入企业、民间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参与,形成一个高效、全面的动态网络系统,实现彼此间的权力与信息共享。它是一个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信息高效共享的新型合作系统。在公共事件风险网络治理结构中,以政府为核心决策机构,其他成员辅助进行决策的协调和落实。在这种模式下,决策的成功与否不再单纯取决于政府部门的决策,而是依赖各成员间的协调互助,形成一种互助共赢的应急管理机构。这种决策方式,不仅大大缩短决策的周期,同时也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应急管理的高效运作。
(三)搭建公共事件风险网络治理机制 针对目前城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治理存在的部门分割、条块治理问题,政府应最大限度地吸收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应急风险的治理,搭建公共事件风险的网络治理体制,形成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多元化参与。
第一,强调政府风险治理的主导力量。传统的公共事件风险治理中以政府组织为管理主体,往往存在部门间协同性差、应急效率低等问题,建议转变政府原有的主体力量为主导力量,强调政府在多元化风险治理中的主导决策作用,同时最大限度地扩大多元化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度。目前,应急管理从决策、组织救援到信息发布等,都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安排。这种单一主体力量决定的应急管理组织结构,很难应对现在层出不穷的突发事件,建议政府只起决策的核心作用,具体的操作由社会民众以及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不仅借此壮大应急救援的队伍力量,更能调动民众参与热情,提高政府的应急管理效率。
第二,提高非政府组织在风险治理中的自主应对能力。在以政府为主导力量的应急管理组织结构下,非政府组织的参与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自主应对能力较差。如何克服非政府组织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能力薄弱的问题,是搭建应急管理网络治理机制的关键环节,应从提高非政府组织的地位以及扩宽非政府组织参与渠道等着手。首先,应制定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治理政策,明确非政府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合法地位以及规范的责权。具体来说,在应急管理的改革中要明确非政府组织职权的法律效益,才能更好地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比如号召赈灾捐款上,必须明确红十字会等接受捐款的合法性,同时通过及时的信息披露,明确救灾款项的合理使用途径,确保非政府组织在合理合法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应急管理活动。其次,加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度。非政府组织因其自身具有的社会力量参与广泛性,信息来源更广泛,而政府组织的信息更具权威性和科学性,提高两者之间的信息共享交流,可以助于提高民众对于突发事件的全面了解以及更好地参与组织调配。同时,政府的参与,对于民间虚假信息的传播更有威慑力,有助于为民众提供更全面、真实的应急管理信息。
第三,健全专家辅助制度。应急管理中具有时间紧迫性高、难度大、决策困难等问题,要想提高应急风险网络治理下的治理效率,必须从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加大应急管理的科学支撑等着手。健全专家辅助制度,可以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中的科学决策作用,掌控突发事件的整体局面。同时,也可以在平时发挥专家在应急防备中的预测和防范培训作用,加强整体的应急预警能力,可以通过健全专家组,建立和实现专家咨询制度化等方面健全专家辅助制度。首先,依据不同的突发事件分类,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专家组,包括技术、管理以及心理等各方面专家。同时,在专家的选拔上可以从系统内的政府部门相关的专家和系统外的高校、研究所等进行多方面选取,相互取长补短、科学结合。其次,明确专家咨询的制度化。专家不仅要发挥在应急管理中的决策作用,更要发挥其在提倡应急预警中的防御作用,加强平时对应急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和讲解,让更多民众了解应急管理以及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采取的急救措施,这可以通过定期专家讲座、新兴媒体的传播以及网络等各种途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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