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问责制度 首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问责制度。完善的问责制度能有效地督促应急管理高效进行,是实现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保障。一是要明确各责任人的职责。可以按应急管理的环节、岗位等进行细致划分,建立责任到人的规范制度,避免之前存在的责任重叠和责任缺失现象。二是要进行科学的责任分类。突发事件由于其自身具有的紧迫性和突发性等特征,在进行应急决策时必须以一定的经验作为判断依据,无法准确衡量某一决策是否具有决策失误责任。因此,在进行责任分类时要区分不同的原因归责,对于那些因之前缺乏类似突发事件而无经验可借鉴出现的事故责任,可以批评为主,吸取经验为未来做准备;对于之前多次出现类似突发事件,而在应急管理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等,应给予严重的行政责任处罚。三是责任分级。突发事件中责任应按不同的原因划分不同的责任等级,既能体现处罚的公平性,也能更好地震慑相关人员。对于因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严厉处罚;对于因执行过程疏忽而造成损失的,应对具体执行人员追责;对于个人在执行过程中不作为,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对个人追责。此外,如果情节特别恶劣,且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追责。
其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监督机制。任何一项公共事件的进行都必须有完善的监督制度加以约束,才能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同样对于突发事件的风险治理,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事件发生之后的救援监督,而应贯穿于预防、发生、救援等全过程。建议成立专门的突发事件治理监督小组,该组员由政府部门责任人员、非政府组织责任人以及社会民众代表组成,定期对突发事件治理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实现监督的制度化和公开透明化,保证监督的长效性。同时,可以发挥新兴媒体和网络的舆论监督作用,将相关动态及时告知社会公众,实现监督的全民参与化,更有助于应急管理职责的落实。
原文参考文献: [1]张海波,童星.中国应急管理结构变化及其理论概述[J].中国社会科学,2015,(03).
[2]吕孝礼.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危机管理研究——现状、趋势和未来方向[J].公共管理学报,2012,(03).
[3]高小平,刘一弘.我国应急管理研究评述[J].中国行政管理,2009,(08).
[4]徐松鹤.中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动力结构分析及模式重构策略[J].中国软科学,2015,(07).
[5]曹学艳.基于应对等级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热度分析[J].中国管理科学,2014,(03).
(原文刊于《财政监督》(武汉)2017年第11期)
上一页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