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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治理时代的社会组织制度创新

http://www.newdu.com 2020/5/6 《学习与探索》2019年第8期 马长山 参加讨论

    上述这些挑战和风险,深刻地改变了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之间的结构关系,必然推动传统社会的层级治理走向智慧社会的多中心治理,其中,必然要求更多的社会组织赋权和更有效地发挥其治理功能。
    首先,从和谐秩序到共享秩序。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基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主要矛盾,中国经历了从“先富论”到“三个代表”再到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推进,努力使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在有限的物质生产过程中能够多劳多得、包容共存,打造多元和谐的社会秩序。党的十九大则明确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它又深嵌于信息革命和智能互联网加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微粒化与再组织化、智慧化与高风险化等问题与挑战,无疑会加剧“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复杂性。然而,当今社会贯彻的是扁平化、自由化、多元化的信息技术逻辑,呈现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智慧发展的共享经济趋势,因此,只能通过符合时代发展的方式来解决各种挑战,进而促进多元协作、场景互动和分布共享的秩序转型。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公司企业、商业平台、社会组织、消费者群体等多方力量,协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尤其是社会组织,将在这场巨大解组的变革进程中发挥日益重要的规则制定、决策参与、权益保护、诉求表达和制约平衡作用,是“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的主力军。
    其次,从层级治理到场景治理。现代性的规则秩序无疑是建立在工商业发展基础上的,它仅局限于物理空间的人\人、人\物关系,追求一种普遍性、一致性、抽象性的逻辑化生活方式;社会治理也必然遵循着这一逻辑,形成一种政府中心主义、区划主义的社会动员和层级治理。而随着智能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则出现了现实\虚拟的双重空间、线上\线下的扁平生活和智慧互动的场景交往。这样,人们往往更喜欢根据特定情形、地域和对象的数据分析和场景定制,如线上线下量身定制的医疗健康方案、个性化的精准服务、按照消费者需求定制的产品等等,就成为家常便饭。这种自动化、场景化的生活方式,既是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微粒化与再组织化、智慧化与高风险化的动力,也是其结果,它会对以往层级化治理模式产生巨大的冲击。就是说,面对多元化、自由化、扁平化、破碎化的风险社会,政府的强制管控权力会逐渐走向弱化,它更多地是“凌驾在这些形形色色群体之上规制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制度性权力”。于是,社会组织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就凸显出来,呈现出多元代表性和竞争性动员能力,但它们不再是以往上传下达的“桥梁纽带”角色,也不是政府的“雇员”,而更多地是良性互动、合作治理伙伴。这样,才能塑造一个“社会的凝聚力及其一整套共享的制度”。它们会在线上线下互动、社会创新和治理参与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可见,从层级治理到场景治理,是智慧社会治理应对时代挑战、变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将赋予社会组织以更重要的角色和功能。
    再次,从国家构建到多元塑造。在传统中国,国家高度控制了私人和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这种过度的国家构建主义造成了个体的原子化和社会的无组织性,“就使社会不具有表达自己利益诉求和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能力”。改革开放后,“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开放进程和“深圳模式”使得国家构建主义策略发生转变。而在当今信息社会,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加速融合发展,形成了多元化、自由化、扁平化、破碎化的时代症候,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微粒化与再组织化、智慧化与高风险化等各种挑战也随之而至。此时,已经不再具备政府集中管理的条件。一是双重空间、人机共处、数字生态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导致国家无暇、也无力监管庞大多变、技术性强、扁平流动的平台交易和网络交流,只能以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来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多地动员多方社会力量来“共建共治共享”。二是在当今“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智能互联网时代,各种新业态、新模式往往是通过对旧秩序的“破窗”来实现变革创新的,如滴滴打车、短租平台、社会众筹、P2P模式等,都是以民间“创造性破坏”的方式引领新秩序,而政府则是随后跟进予以合法化和理性规制。三是各种新业态、新模式需要按照其技术要求和商业规律,设立众多精细化的智能互联网行业规则和经营细则,这些都是政府难以做到或者不便干预的商业自律领域。四是智慧化在带来进步和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挑战和风险,这些挑战和风险仅仅靠政府力量是难以奏效的,而必须动员多方社会力量来共同应对,才能取得预期效果。这样,国家构建主导的时代已经淡去,以“共建共治共享”为主导的多元塑造就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在这一进程中,面对智慧社会所遭遇的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微粒化与再组织化、智慧化与高风险化等治理挑战,国家构建主义的秩序路径已经难以维继,而必须迈向多元塑造的秩序重建,其中包括网络平台、社会组织在内的社会主体就必然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日益重要的秩序构建作用。
    由上可见,智慧社会的治理挑战与秩序转型,将会把社会组织从传统的桥梁纽带和助手角色,转换为良性互动、合作治理的伙伴身份。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因此,智慧社会治理秩序的构建,必然离不开社会组织的重要支撑作用,这既为社会组织的制度创新提供了根本动力,也为社会组织在智慧时代的振兴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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