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郎机”等词汇之使用状况,以下将依据明朝与清朝文献分别进行探讨。为研究方便,将试着先以“佛郎机”一词,对《明实录》[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6年版。]、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王圻纂辑《续文献通考》[台北:文海出版社1979年版。]等加以考察,并制成表6。其中,“武器”一项乃指文献中有“佛郎机铳”“佛郎机锐”“佛郎机炮”“佛郎机快枪”等词语;“国名”一项乃指文献中有“佛郎机番人”“佛郎机国”等,或其他由前后文中,可知形容人群、国家者,例如文献中经常提及佛郎机时,常形容其为“澳夷”,便可知其为葡萄牙人;无法确知者,则归入“无法确知”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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