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图4可以看出,1988年时国有单位工资高于非国有单位的幅度随着工资水平的上升而下降,如在工资分布的第5个百分位数上该幅度最大(24%),在第95个百分位数上该幅度最小(8%),中位数上该幅度为14%。1995年时这种特征不仅没有改变而且得到强化,第5个和第95个百分位数上的国有单位工资溢价幅度分别为34%和17%,中位数上为24%。那么什么因素造成在1988年和1995年时国有单位的工资系统地高于非国有单位呢?什么使1995年时溢价在1988年基础上大幅度上升呢?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两年溢价幅度随着工资水平的上升而下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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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包含及不包含共产党员变量工资函数下的国有单位(相对于非国有单位)的工资溢价(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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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国有单位(相对于非国有单位)的工资溢价
从本文第一部分国企改革的历史可以看出,除了奖金和各种补贴的发放不断增加,国有企业的工资决定机制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大规模国企改革以前没有什么变化。这种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可能是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归纳起来说,国企单位的工资基本是平均分配,而私有企业的工资内部差距很大,其结果自然是在工资分布低段上二者差距大,而在工资分布高段上二者差距小。Chamberlin(1994)发现在美国工会会员与非会员的工资差距在工资收入分布低段更大一些。可以说中国的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工会的作用,在保护低收入阶层上更为有效。
20世纪90年代中期较为彻底的改革措施对国有单位的工资支付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呢?图4显示:2002年国有单位工资溢价基本回落到1988年的状态,而且在工资分布的最低五分之一区段和最高四分之一区段上还低于1988年的状态,但是在工资分布中间段(第25个到第75个百分位数)却略高于1988年的差异率。什么原因使得2002年国有单位工资溢价与1995年时相比减少了呢?我们先看非国有部门,20世纪90年代末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在2002年处于通货紧缩状态,约三千万国企下岗职工对城镇劳动力市场的压力很大,进城农民工数量依然在大幅度增加,(15)因而我们可以推断根据劳动边际生产率和市场劳动力供求来制定工资的非国有部门(16)不存在工资上涨的压力。如果非国有部门提高工资,也只能是劳动生产率或者管理水平提高的结果,如大量外资企业进入会带来生产率的提高。(17)那么国有单位工资溢价减少只能是国有单位工资在这个期间没有增加或增加幅度低于非国有部门的结果。
2007年时在工资分布的最低四分之一区段上国有单位工资溢价依然低于1988年的状况,但是在其余的工资分布段上不仅高于1988年的状况,也高于2002年时的状况,但却低于1995年时的状况。另外,在中间段上(第25—75个百分位数)国有单位工资溢价大致呈水平状态,只是在最高四分之一区段上该幅度随着工资水平上升而下降。总之,与2002年相比,2007年时国有单位工资溢价获得大幅度提高。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国有单位工资溢价在2002—2007年期间又有所回升呢?2002年时国有企业的减员增效、抓大放小改革基本完成。经过改组后的国有企业基本是能够盈利的、具有国计民生战略价值的垄断企业,如银行、证券、电信、航空、铁路、能源企业等。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在2002—2009年期间国有单位、非国有单位的平均工资年增长幅度分别为14.12%、12.76%。也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从2002年开始,国有单位的工资高于非国有单位,且其增长幅度从2002年的0.30%稳步上升到2009年的10.36%。(18)因此,吴敬琏(2008)认为工资收入差距扩大主要是由国有垄断企业和腐败造成的;顾严和冯银虎(2008)、岳希明等(2010)、贾康(2011)等也发现国有垄断企业造成的职工收入差距过大;陆正飞等(2012)根据1999—2009年上市公司数据发现国企企业的职工工资大大高于非国有企业。
(三)国有单位工资溢价中的合理与不合理部分
借鉴岳希明等(2010)的研究,我们首先对四年的工资函数(19)中的职工就业所有制变量(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进行了Oaxaca-Blinder(1973)分解(表2),(20)目的是测算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之间工资差异的合理与不合理部分。表2表明1988年、1995年、2002年的国有单位工资高于非国有单位的不合理部分为43%—44%,但是2007年时陡升到81%。因而,Oaxaca-Blinder分解结果说明在1988—2002年期间国有单位工资高于非国有单位的不合理部分基本维持在同一水平,国有单位低工资职工受到的保护更多一些,但是2007年时国有单位工资高于非国有单位的不合理部分大幅度上升。岳希明等(2010)发现2005年时国有垄断企业工资高于非垄断企业的不合理部分达60%。(21)还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工资对比关系也由1995年、2002年时前者高于后者改变为2007年时前者低于后者。上述发现可能说明以大幅度减员增效和抓大放小为主的国有企业改革在2002年完成以后国有企业本身发生重要变化:一是国企就业份额大幅度下降,二是改革以后存活下来的国有企业大多为具有国计民生重要战略价值的垄断型企业。处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市场经济不健全,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垄断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统治地位。国有垄断企业可以从政府得到各种优惠(如大批贷款、税收优惠、控制稀缺资源的行政许可等)、制定垄断价格、获得垄断利润、支付给其职工高于劳动边际产品和市场价格的高工资。这可能是从2002年到2007年国有单位工资高于非国有单位的不合理部分大幅度上升的主要原因。
表2 关于非国有部门和国有部门工资差距的Oaxaca-Blinder分解
|
1988年 |
1995年 |
2002年 |
2007年 |
可分解的量 |
1.0 |
5.6 |
33.9 |
24.8 |
-源于禀赋的差别(E) |
14.5 |
23.1 |
18.5 |
4.9 |
-源于回归系数的差别(C) |
-13.4 |
-17.5 |
15.4 |
19.9 |
回归系数的移动(U) |
24.5 |
34.9 |
-0.6 |
0.6 |
原始差别(R){E+C+U} |
25.5 |
40.5 |
33.3 |
25.4 |
调整后的差别(D){C+U} |
11.1 |
17.4 |
14.8 |
20.6 |
禀赋差别占总差别的%(E/R) |
56.7 |
57.0 |
55.6 |
19.2 |
歧视占总差别的%(D/R) |
43.3 |
43.0 |
44.4 |
80.8 |
注:(1)不同年份的工资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省市城市消费物价指数调整为2002年不变价格(以下各表同)。(2)U=工资差别中无法解释的部分(回归模型常量之间的差别);D=歧视(C+U)。
五、反事实分析:国有单位工资结构及就业规模的收入分配作用
关于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工资差距研究的现存文献很多。白重恩等(2005)发现1997年国有企业改革以来国企职工工资不断提高;Appleton et al.(2005)、夏庆杰等(2009)发现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之间工资收入存在差距;吴敬琏(2008)提出国有垄断和腐败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假说;国家发改委(2007)、顾严等(2008)用行业数据描述了国有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工资收入差距扩大;陈斌开(2009)发现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所有制结构变迁、工资制度改革等制度性因素导致了城镇工资收入差距扩大;岳希明等(2010)发现了国有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工资差距中不合理部分的存在等;陆正飞等(2012)根据1999—2009年上市公司数据发现国企企业的职工工资高于非国有企业。可以说现存文献关于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工资差距的研究有些笼统。而本文的不同之处在于使用MM反事实分解分析方法和1988—2007年CHIP数据分解出国有部门工资支付体制变化和就业规模变化各自对工资收入差距变动的影响。
在使用MM方法分解的实际操作中,我们以基尼系数变化和职工工资收入分布由低到高的不同百分位数之间比值的变化来描述分别由国有单位(相对于非国有单位)的工资结构变化(22)及就业份额变化(23)对职工工资收入差距的影响(表3和表4)。其中,职工工资收入分布的不同百分位数之间的比值包括:p90/p10、p75/p25、p90/p50、p50/p10等。我们分别对国有单位工资结构变化、国有单位就业量变化导致的职工工资收入不平等和差距指标变化进行了10轮反事实分解模拟,接下来取城镇职工工资收入不平等和差距指标变化的平均值,目的是消除单轮模拟可能产生的偏差。在每次反事实模拟中,我们首先从某年的解释变量数据中有放回地随机抽取999个观测值,根据同样程序随机抽取反事实分解分析所用的解释变量观测值个数;在每轮模拟中,都重新有放回地随机抽取所用解释变量。
(一)国有部门工资结构对城镇工资差距的影响分析
国有单位工资结构及就业规模变化对城镇工资收入差距的影响在中国经济改革的不同时期是有差异的。在1988—1995年期间,表3和表4显示:国有单位工资相对于非国有单位的大幅度上升(图4)导致职工工资收入差距扩大,即基尼系数扩大(其中以1988年工资函数为基础的反事实分解分析发现基尼系数增加了0.007,而以1995年工资函数所作的分解则发现该系数增加了0.003),工资分布标准差、偏斜度、直接工资差距(p90/p10、p75/p25、p50/p10)等指标增加。然而各类工资收入差距的扩大是不均衡的,如p90/p50没有变化,而p50/p10显著扩大,这说明中等收入以上职工工资收入差距没有变化而中等收入以下职工工资收入差距扩大。
1995年时以大幅度减员增效、抓大放小著称的国有企业改革刚刚开始,而2002年时国企改革基本已经完成。在此期间,国有单位工资溢价的大幅度下降(图4)导致职工工资收入差距缩小,如基尼系数降低(其中以1995年工资函数为基础计算该系数下降了0.012,而以2002年工资函数为基础计算该系数降低了0.014),工资分布标准差、偏斜度、直接工资差距(p90/p10、p75/p25、p90/p50)等也大幅度下降。在1995-2002年期间,工资差距缩小在工资分布上半部比在下半部更为强烈一些,即高工资职工之间收入差距缩小的幅度更大。
在2002-2007年期间,抓大放小改革以后“被抓住”的大型垄断国企也抓住发展机遇而得到迅速成长,垄断国企职工的收入稳步增长(国企高管的收入增加得更快更多)。相对于2002年而言,2007年时国有单位工资溢价有所增加特别是在工资分布中高段上增加得更多,其结果是基尼系数增加0.003(以2002年工资结构和解释变量为基础进行反事实分解)或者0.002(以2007年工资结构和解释变量为基础进行反事实分解),工资分布标准差、直接工资差距(p90/p10、p75/p25、p90/p50)等均有所上升。相对于低工资职工而言,高工资职工的收入差距增加得更多。
(二)国有部门就业量变化对城镇工资收入差距的影响分析
以(1988—1995年、1995—2002年、2002—2007年等三个时期的)开始年份的工资函数为基础进行MM反事实分解得到的关于工资结构变化对城镇工资差距影响的结果和以结尾年份为基础得到的结果基本没有相互矛盾的地方。然而,以开始年份的工资函数为基础MM反事实分解出来的关于国有部门就业份额变化对城镇工资差距影响的结果和以结尾年份为基础得到的结果直接对立(表3和表4)。在CHIP数据中,国有单位就业份额在1988—1995年期间基本没有变化(由78%微增到79%),因而无论是以开始年份(1988年)工资函数为基础还是以结尾年份(1995年)工资函数为基础的反事实分解结果之间的冲突不明显。但是国有单位就业份额由1995年的79%陡降到2002年的65%,2007年又下降到49%。在1995—2002年、2002—2007年两个时期中,如果以开始年份的工资函数为基础进行MM反事实分解,那么国有单位就业份额下降导致城镇工资收入差距下降;但是如果以结尾年份的工资函数为基础进行反事实分解,那么国有单位就业份额下降则导致城镇工资收入差距上升。
为了深入考察这一矛盾产生的原因,我们把关于国有单位就业份额变化对城镇工资收入差距影响的MM反事实分解扩展到国有单位就业份额变化的所有十分位数。例如在1995—2002年期间,国有单位就业份额由79%下降到65%,表3上的MM反事实分解仅仅是以这一变化为基础进行的。在扩展的MM反事实分解中,我们假设1995年国有单位的实际就业份额可以反事实地变化为10%、20%、…、90%。我们也针对1988、1995、2002、2007等四年的工资函数进行了这种扩展的MM反事实分解。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