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莹莹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时间:2014-03-02 17:20
2014年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接受了《中国证券报》记者的采访,他指出,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突破口。长期以来,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诸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破坏生态环境事件频频发生等,之所以解决不好,最根本的原因是对其监管、打击和惩处没有法制化。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抓住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这些问题,集中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力度,以取得明显突破,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
刘树成撰写的《关于选择全面深化改革总突破口的提案》建议: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的一系列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表了一系列讲话,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各地方各部门要拿出加强立法、执法、司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的指示(《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各地方各部门首先要对其管辖事务是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行大检查、大总结、大梳理。“无法可依”的,要拿出加强立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已经“有法可依”的,要梳理出如何进一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样要拿出加强执法、司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三、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各级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新局面,以保障在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四、持久、广泛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法制教育进社区,进课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刘树成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们全面推进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动纲领、进军号角。《决定》共分16个部分、60条、300多项改革举措,横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六大领域。在众多的改革任务中,其作用能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六大领域,且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总突破口或总抓手是什么?理由是:
一、这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直接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要求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而在一整套制度体系中,最科学规范、最定型化、最具权威、最有效力的,就是法律制度体系。
二、这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具有三个属性: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性、生产经营环境的竞争性、生产经营目的的趋利性。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保障市场正常运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好决定性作用,就必须依靠一整套法律制度体系,而仅靠市场机制本身、靠政府的行政命令、靠一般的政策规定、靠普通的道德教育,都是难以奏效的。
三、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要在总体工作思路上多动脑筋、多下功夫”这一指示精神的重要要求(见《人民日报》2014年1月23日)。因为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不是局部性的改革,而是可以涵盖和带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六大领域的全局性改革,由此可使改革既整体推进、又重点突破,既全面展开,又抓住了龙头。
(刊载于:中证网,2014年3月2日)
原文链接:http://www.cs.com.cn/sylm/jsbd/201403/t20140302_4321441.html
关键词:刘树成 全面深化改革 法律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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