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扶贫工作已形成体系,但是随着扶贫的深入推进,各项投资对减贫产生的效果发生了变化。本文将扶贫资金中公共投资分为基础性公共投资、经济性公共投资和公益性公共投资三类,利用2002—2016年公共投资扶贫资金投入以及相应产出数据,通过结构方程模型对贫困地区公共投资扶贫的作用机理及传导路径进行了分析。实证结果指出:在公共投资结构中,基础性公共投资对全国贫困地区人均纯收入的影响较大,公益性公共投资对全国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数的影响较大。从中间传导因素来看,贫困地区人均工资性收入和乡村就业人口是影响人均纯收入的主要传导因素;贫困地区人均住房面积和人均工资性收入是影响贫困人口数的主要传导因素。从贫困人口数与人均纯收入的关系来看,人均纯收入的上升将会直接减少贫困人口数,显现扶贫效果。
关键词:精准扶贫;公共投资结构;基础性公共投资;公益性公共投资;经济性公共投资
基金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我国精准扶贫中公共投资作用机理与效率提升机制研究”(JJ181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公共投资效率评估及效率提升机制研究”(71764010);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精准扶贫中公共投资作用机理及效率提升研究——以江西省为例”(YC2017-S214)
1986年,我国首次提出贫困标准,但具体的扶贫体系还未形成。经过摸索,扶贫成效逐渐突显。在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之后,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重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精准扶贫”的提出为解决中国贫困问题指明了方向和路径。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动员全国人民及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建成小康社会。现如今扶贫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根据《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7)》数据显示,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从1978年的77039万人下降到2010年的16567万人再到2016年的4335万人,贫困发生率从97.5%下降到17.2%再到4.5%。能取得如此显著的成效,与提出“精准扶贫”后各方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特别是政府主导的公共投资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从公共投资效果与机制来看,资金管理机制分散、资金投入差异性较弱、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显然,解决上述问题对提高我国扶贫工作中公共投资精准度、明确贫困地区减贫脱贫的路径机制、各地区政府制定及完善扶贫政策均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为此,本文通过构建结构方程,分析我国扶贫工作中公共投资扶贫的作用机理及传导路径,为深入认识该问题提供经验依据与现实解释。
一 文献回顾 关于扶贫资金中公共投资对减贫的影响,目前大部分学者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分析:一种是依据各地区的扶贫状况进行分析。Chen和Ravallion(2003)对中国西南世行扶贫项目的效果进行分析认为,样本、指标和匹配方法的选择会影响扶贫效果的估计,项目效果的不确定性使得参与者很难推测是否能够获得永久收入;伍琴(2014)认为公共投资可以帮助农村脱贫减贫,其以赣南原中央苏区数据为基础构建联立方程模型,得出不同类型的公共投资的扶贫效果不一致,为了提高公共投资效率,政府应有方向性的投入;李春明(2015)基于对湖北扶贫现状的分析提出,精准扶贫的关键点之一就是努力提高扶贫资源的配置效率,包括建立完善资金整合机制、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整体效率、增强资金使用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以求彻底解决深度贫困问题;靳永翥和丁照攀(2017)通过对武陵山、乌蒙山及滇桂黔三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进行项目制减贫因素分析发现,精准识别、精准考核受政府行为因素影响最大,精准帮扶成效受社会参与因素影响最大,精准管理受执行者素质影响最大。另一种是从全国层面对扶贫现状进行分析。胡祥勇和范永忠(2014)指出,增加扶贫投入对增加农业总产值、提高贫困地区人均纯收入、降低贫困率有显著影响,对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农业项目的投资效果最为显著;程颖慧(2015)通过实证分析指出,扶贫资金投向农业项目、教育及培训项目对降低贫困发生率影响更为显著,精准扶贫中扶贫资金应更加“精准”地落于实处,着重投资于产业扶贫和智力扶贫,以提高公共投资减贫效率;赵曦和赵朋飞(2016)指出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消除贫困的要求下,必须构建科学的强化目标管理机制、创新资源整合机制、优化监督评估体制等精准扶贫机制,全面推进精准扶贫战略。
关于我国扶贫工作运行机制和传导机理方面,伍琴(2014)从公共投资效率的视角分析了公共投资扶贫作用机理,并指出公共投资对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进步等方面有积极的作用,政府应建立公共投资扶贫考核体系,进一步优化公共投资结构;檀学文(2017)指出精准扶贫体制机制与现实需要还有诸多脱节、不适和不完善之处, 从修补现行贫困识别机制、落实和强化县为主体的脱贫责任制、理顺和完善脱贫机制、保障直接扶贫开发人力投入、补偿相对贫困群体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精准扶贫体制机制的对策建议;武靖州(2018)认为政府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财政资金投入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财政扶贫资金在使用方面应根据致贫原因选择针对性的扶贫措施,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在管理方面应在做实项目库的基础上探索编制脱贫攻坚三年滚动预算,简化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更加突出财政支出的绩效导向。
从目前研究现状来看,我国学者对扶贫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较为系统的研究,在扶贫内涵、扶贫政策的运行机制及扶贫资金减贫影响方面也有了较为全面的理解。随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走向深入,扶贫工作机制有待加强,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学者采用定性分析方式对精准扶贫政策机制方面进行分析已显不足,需要详细地对某一具体方面进行定量分析。因此,本文试图基于近年来公共投资投向和产出效果对减贫作用机理以及传导路径进行分析,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更为准确的经验依据。
二 公共投资作用机理分析 本文依据谢进城(2002)、汪伟(2010)、杨飞虎(2015)等关于公共投资的界定,将贫困重点县(贫困地区)扶贫资金投向于形成固定资产项目的资金界定为公共投资,按各项目的用途划分为基础性公共投资、经济性公共投资和公益性公共投资三类,以下将对三类公共投资减贫作用机理进行分析。
基础性公共投资是对农业、林业、畜牧业等生产技术和设施进行的投资,其通过改进农副业生产技术及扩大机械设施使用范围,可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提高农业生产及流通效率、农产品产量,从而解决贫困人民的温饱问题和增加农民基本收入,其形成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还可以抓住非农就业机会,提高非农就业收入以达到减贫效果。经济性公共投资主要投资建设道路、水利、通讯等居民生活服务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的完备不仅可以直接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生活、居住环境,对减贫有着直接的效果,其投资修建的公路等基础设施还可以打通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产业扶贫和要素的流通,进而突破贫困壁垒,使贫困人民有更多的机会实现脱贫致富。同时,基础设施的修建可以增加非农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公益性公共投资主要用于卫生、教育、改善住房等固定资产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在卫生医疗方面,“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进行健康扶贫与社会兜底扶贫,扶贫资金用于乡、村卫生院建设及设施完善,为贫困地区人民提供安全、有保障的卫生医疗服务。在教育方面,将公共投资用于农村中小学建设,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培训以及用于农村中小学营养餐计划等,使贫困家庭子女得到受教育机会,这有利于积累人力资本,转变生活理念,打破贫困的代际传递。在改善住房方面,对生态环境脆弱且发展基础薄弱的地区,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等住房类投资,不仅可以直接保障贫困地区人民生活安全,还可以对贫困地区进行空间规划,充分发挥环境优势,如发展旅游产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形成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公共投资对贫困地区减贫作用机理可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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