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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探“利维坦”:基于公共治理的考察视角

http://www.newdu.com 2018/3/7 《社会科学论坛》 张星久 官… 参加讨论

    摘要:“利维坦”式统治代表了一种强制性的公共治理方案。既有研究忽视了“利维坦”作为一种公共治理方案的解读及其价值的探讨。公共治理领域中个体理性非合作博弈的结果导致集体行动困境。按照集体行动困境的经典模式,霍布斯在自然状态中淋漓尽致地阐释了公共治理领域中的集体行动困境。作为最早直面集体行动困境的理论家之一,霍布斯提出以“利维坦”的强制统治,解决公共治理中集体行动困境的方案。“利维坦式”公共治理,维护了公共安全与和平,提供了维持社会基本公共秩序的必要权威。但是,从公共治理的视角,如何驯服“利维坦”的绝对权力成为首要问题;其次,“利维坦”式治理表现出强烈的等级依附关系;最后,“利维坦”式治理抑制社会合作,限制了社会组织的成长。
    关键词:公共治理/集体行动困境/社会合作/利维坦。
    作者简介:张星久,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研究和政治学理论研究,湖北 武汉 430072;官茂元,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中外政治制度专业2014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西方政治理论与比较政治学,湖北 武汉 430072
    关于霍布斯学说,尤其是对“利维坦”的探讨,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持续争论的热点问题。其原因在于“利维坦”在霍布斯的整个学说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考究霍布斯学说的贡献离不开对“利维坦”性质及其价值的讨论。而针对“利维坦”的讨论,学界形成了某种近乎固化的传统,即侧重从国家-社会二元分殊的视野中考察霍布斯学说的性质。要么认为霍布斯缔造的“利维坦”是绝对专制统治的化身,专替各种独裁和专制统治进行论证,为“专制政府张目,漠视和践踏公民权利”①。把其学说同“罪恶之源”联系在一起,诅咒“利维坦”为“魔鬼的天书”“地狱的走卒”②。正如相关评论所指出的,“在霍布斯死后的最初两个世纪里,就像在他生命最后的岁月中一样,到处都是对他歇斯底里的攻击”③。要么,同这种指责和批判“利维坦”的声音相对立,认为“利维坦”代表着近代政治哲学的开端,霍布斯学说“具有真正的近代气质”④。霍布斯运用人性假定和构思巧妙的逻辑推演,缔造的“利维坦”,使其成为“西方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政治思想家之一”⑤。这种观点认为“霍布斯并非一个专制主义论者”⑥。由“利维坦”统治的国家也绝非一个专制统治意义上的国家。
    从国家与社会二元划分的视角,展开有关“利维坦”性质及其价值的争论固然是廓清霍布斯整个学说体系的重要思路,这种方式对于理解霍布斯学说内在逻辑架构及其性质具有重要作用。然而,霍布斯学说表征出的另一个学理及其价值面向,即“利维坦”统治实则代表着公共治理中解决集体行动困境的一种强制性方案,还没有引起既有研究的应有重视。由此,有必要从公共治理的视角,对“利维坦”的构建逻辑及其性质进行新的解读和阐释,以此推进霍布斯学说的研究与认知。出于上述探讨的考虑,本文首先需要对公共治理中的集体行动困境做出阐释,并以此为基础,转入对“利维坦”性质及其价值的讨论。
    一、公共治理与集体行动困境
    集体行动是公共治理的热点问题,现代公共治理的关键在于解决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存在的集体行动困境。公共物品指的是“一经产生全体社会成员便可以无偿共享的物品”⑦。其不同于私人物品所体现出的个人占有属性,而内在的具有非排他性的共享特征。这也就意味着,公共物品是一种共享性的公共资源,社会成员即使没有参与公共物品的供给,也能获得公共物品提供的好处。公共物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如清新的空气、绿化草地、公用水塘等等。除了有形的、可供直接利用的公共资源属于公共物品之外,稳健的民主制度、完善的社会福利、巩固的国防、稳定的社会秩序、安全保障等也属于公共物品的供给范畴。因此,公共物品是同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共物品供给陷入困难,将深刻地改变社会成员的生存状态及其生活环境。但遗憾的是,供给公共物品所依赖的集体行动常常陷入困境,公共物品非排他性的共享特质,为社会成员“搭便车”,逃避公共责任提供了可乘之机。早在2500多年以前,亚里士多德就注意到上述问题,他对此断言道:“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务,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务。”⑧公共物品非排他性的共享属性,使得社会成员更多地倾向于参与分配公共物品提供的利益,而较少的采取集体行动供给公共物品。
    公共治理就是一种克服集体行动困境的典型方式。公共物品供给面临的集体行动困境是一种广泛而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虽然公共物品的内在属性为社会成员“搭便车”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但是就集体行动的发生机制而言,其实则是个体理性非合作博弈的产物。既然公共物品是一种非排他性的共享物品,那么个体行为者基于理性的自私,就无充分动机同其他社会成员展开合作,共同维持或者供给公共物品。理性的自私者在现实的公共治理中,会滋生“有我没我影响不大”“我不做总会有人去做”的消极心理,从而在行为上导致俗话所说的“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公共治理困境。因此,公共治理中的集体行动困境似乎不可避免,正如奥尔森所注意到的:“集体行动并不是一种普遍的自然现象,在很多情境下,集体不行动才是自然的结果。”⑨个体理性的自私行为,并不总是产生亚当·斯密所言的在“看不见的手”指引下实现广泛合作的理想社会。集体行动困境揭示了个体理性非合作博弈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现实困境。当前理论界对于集体行动困境主要有三种代表性的解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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