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利用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2011年全国抽样调查数据,构建Heckman两阶段模型,从微观层面对农户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概率和缴费金额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家庭经济条件越好,农户参加新农保概率越低;在参加新农保的农户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倾向于支付更高的缴费金额;新农保政策中的“捆绑条款”对外出务工农户的新农保缴费金额具有积极影响,而对经济条件不好且养老负担较大农户的新农保缴费金额存在负效应;家庭养老负担和教育支出压力是制约农户新农保参加概率和缴费金额的重要因素;相对于东部地区农户,中部和西部地区农户参加新农保的概率更高,但缴费金额要更少;家庭经营耕地面积越大与户主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户,其参加新农保的概率更高。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户参加行为/Heckman两阶段模型
作者简介:黄宏伟,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展进涛,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一、引言
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截至2011年末,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的1914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的部分区(县)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工作①。新农保作为继取消农业税、实施农业直补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自试点以来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其覆盖率快速提高(李冬妍,2011)。然而,大部分国内学者通过对部分试点地区调研得出样本地区农民的新农保参加率处于50%~70%之间(李晓云、范冰洁,2010;赵志航等,2010;桑军,2011;赵悦,2011),这一结果表明,农民的新农保参加率还有待提高。目前,基于微观视角的关于农户参加新农保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中,大多将农户参加新农保行为分为“参加”与“不参加”,并以此建立二元选择模型对相关影响因素进行探讨。其中,既有学者从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社区等层面对农户参加新农保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广泛考察(例如张朝华,2010;穆怀中、闫琳琳,2012;张红梅、马强,2012);又有学者将研究重点集中于其中一类(或几类)影响因素,例如,代雷锋(2010)、吴玉锋(2011)和罗遐(2012)分别就制度信任、村域社会资本和政府行为对农户参加新农保行为的影响进行了重点考察。此外,鲁欢(2012)通过对辽宁地区农户的调查,发现新农保最低缴费档次格外“受宠”,并对其“受宠”原因进行了分析。然而,新农保在强调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责任的同时,依然鼓励农民对养老金进行自我积累②。在这种情况下,在了解农户是否参加新农保及其影响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农户新农保缴费金额的影响机理,显得更具现实意义。因此,本文基于新农保的制度框架,对农户参加新农保选择行为和缴费金额选择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将对完善新农保制度、促进新农保进一步推广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二、分析框架和模型
(一)理论分析
虽然新农保采用个人参加的形式,但在农村社会,家庭是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单位,农户作为“理性经济人”,在做出新农保参加决策时,是否参加以及支付多少缴费金额,是在综合考虑家庭情况、衡量各种因素后以家庭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做出的理性选择。只有当参加新农保的预期收益大于自己的缴费投入时,农户才会选择参加,并支付适当的缴费金额。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从低到高依次分为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五种需求,当前一种需求得到满足后,就会产生较高一级层次的需求。就现阶段中国大多数农户来说,他们收入水平还相对较低,会首先考虑生活必需品、住房等最低层次、需求弹性小的“生理需求”方面的消费支出。养老保险是对其参加者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在参加者进入老龄前可以视为一种“安全需求”。同时,受家庭养老等传统养老模式及“养儿防老”等观念的影响,新农保对于一部分农户来说是一种非必需品,其需求弹性相对较大。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经济条件和家庭成员结构等因素将会对农户新农保参加概率和缴费金额产生影响,而本文也将重点就这两类因素进行分析。
(1)家庭经济条件对农户参加新农保行为的影响。现有的经济条件是个体一切经济行为的基础。由于参加新农保需要一定的经济投入,因此,农户参加新农保的行为将会受其家庭经济条件的影响。具体说来,家庭当年总收入代表了农户目前的现金支付能力;而家庭住房价值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农户的家庭财富水平,另一方面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户预期住房支出的压力,因为住房价值高,很多情况下意味着该农户住房质量好,而住房质量好,则在可预期时限内投资建房的概率小。目前,中国新农保的保障水平较低,对于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其自我保障程度和养老预期待遇也较高,在参加新农保获得收益有限的情况下,他们可能更愿意选择自我储蓄以及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来解决自己家庭成员的养老问题,因而其参加新农保的概率较低。尽管如此,对于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其新农保支付能力相对较高,因此,在决定参加新农保的农户中,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愿意支付更高的缴费金额。
(2)家庭成员结构对农户参加新农保行为的影响。不同的家庭成员结构会导致不同的家庭消费需求,也会影响家庭的消费决策。常住人口数量代表了家庭食品、服装等方面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负担,学龄前儿童数量和在校学生数量代表了家庭育幼经济负担和教育支出负担。根据国家新农保政策中的“捆绑条款”③规定,如果子女不参加新农保,父母就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因此,家庭中老人数量多会提高成员参加新农保的意愿。而老人数量多的家庭,其养老压力相对较大,从而可能减少其缴费金额。
根据以上分析,家庭经济条件和家庭成员结构等因素均可能对农户的新农保参加行为产生影响。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1:家庭总收入和家庭住房价值对农户新农保参加概率具有负向影响,对农户新农保缴费金额具有正向影响。
假说2:家庭中常住人口数量、学龄前儿童数量以及在校学生数量对农户新农保参加概率和缴费金额均有负向影响;家庭中老人数量对农户新农保参加概率具有正向影响,对其新农保缴费金额具有负向影响。
(二)模型设定
基于前面的理论分析框架,农户新农保参加行为实际上是两个行为决策过程的有机结合。第一个行为决策是农户决定是否参加新农保,第二个行为决策是农户决定参加新农保的缴费金额。如果数据中存在较多新农保支出为零的样本,而在实证分析中剔除这些样本,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进行估计,将会导致样本选择性偏误;如果包含这些样本,忽略是否参加新农保以及新农保缴费金额这两种决策的差异,同样也会导致估计偏误。目前研究这类决策行为最常用的方法是Heckman两阶段模型(Heckman,1979)。若农户是否参加新农保的Probit模型的残差符合正态分布,则满足Heckman两阶段模型应用中误差项必须是正态分布的前提假设。具体而言,本文研究将农户的新农保参加行为分成如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利用所有观测数据,对农户是否发生了新农保支出采用二值Probit模型来分析。农户是否发生新农保支出的决策可以用如下新农保参与方程来表示:
(3)式中,
为第二阶段的被解释变量,即农户参加新农保缴费金额的对数值,α、β为待估系数。如果系数α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则选择性偏误是存在的,表示Heckman两阶段估计方法对于纠正样本选择性偏误有明显的效果,因此,采用Heckman备择模型是合适的。这样,通过(2)式计算得出的λ值将农户的两个原本有联系的决策阶段用模型很好地反映出来了。
此外,Heckman两阶段模型要求
是
的一个严格子集(伍德里奇,2007)。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3)式中作为解释变量出现的任何一个元素,也应该是(1)式中的一个解释变量,即任何一个
都是
的一个元素;另一方面,
中至少有一个元素不在
中,即应该至少存在一个影响农户是否发生新农保支出行为但对
没有偏效应的变量。
三、变量选择及数据说明
(一)变量选择
基于以上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模型的要求,本文选取以下三类变量:
1.家庭经济特征变量。除了上文提到的家庭总收入和住房原值这两个变量外,本文又加入了户主外出务工收入这一变量。其主要原因是,目前农户在做决策时,户主的意见往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户主进城务工,并且工作类型不同,可能影响其养老观念,进而影响农户新农保参加和缴费行为。
2.家庭成员结构特征变量。包括家庭常住人口数量、老人数量、学龄前儿童数量和在校学生数量。以上变量分别体现了家庭日常生活消费、养老、育幼、教育等方面的经济负担。同时,家庭中老人数量也可以反映新农保“捆绑条款”对农户新农保参加和缴费行为的影响。
3.家庭基本特征变量。包括耕地面积、户主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所在地区。就现阶段大多数农户来说,保障功能仍是耕地的一种重要功能,因此,耕地与养老保险之间可能存在替代效应。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家庭成员对养老保险的预期,即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越差的农户越可能依赖新农保等社会保障来解决家庭成员的养老问题,又反映了家庭当前以及预期的医疗支出负担,即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越差的农户越可能由于医疗支出的负担而减少新农保支出。不同地区经济、文化以及政策环境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农户新农保参加和缴费决策的外部环境产生差异。因此,笔者认为,耕地面积、户主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地区这四种因素将对农户参加新农保及其缴费行为产生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耕地面积和户主文化程度两个变量并非本文讨论的重点,因此,根据Heckman两阶段模型对两个阶段变量设置的要求,本文在Heckman两阶段模型的第二阶段将去掉耕地面积和户主文化程度两个变量,即只讨论这两个变量对农户发生新农保支出行为的概率的影响,而不讨论它们对缴费金额的影响。具体的变量定义及预期影响方向如表1所示。
(二)数据说明
1.数据来源。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是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村固定观察点2011年全国范围的农户抽样调查数据,调查范围覆盖了全国30个省(区、市,除西藏)、350个村、20098户。样本村庄的选择采取分类抽样的方法,即根据各省(区、市)村庄的类型,区分山区、丘陵区和平原区,城市郊区和非城市郊区,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农区、林区、牧区、渔区,然后在各类型村庄内抽取一定数量构成样本,各省(区、市)所选村庄数量大体为10个左右,反映了本省(区、市)农村经济的总体水平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基本面貌。样本农户的选择所采用的抽样方法有多种,或按收入水平的高低、承包耕地面积的多少抽样,或按户口簿编号的顺序、居住区位的顺序抽样,在有足够调查力量的情况下,有的还采取普遍调查的方法。因此,笔者认为该调查数据基本上代表了全国农村的情况。
2.变量描述。鉴于本文需要,在去掉非新农保试点地区以及存在部分缺失值和异常值的样本后共剩下4748个样本。其中,家庭有新农保支出行为的农户有2418户,占样本总数的50.93%;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样本分别有1803户、1346户和1599户,分别占样本总数的37.97%、28.35%和33.68%。分析所用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四、实证分析结果
(一)估计结果
根据前文的模型选择,本文采用Stata11.0计量软件进行估计。从估计结果可以看出,逆米尔斯比率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农户的新农保参加行为存在样本选择性偏误问题,也表明本文使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是合适的。详细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
(二)结果分析
根据表3中的模型估计结果,以下将重点探讨收入和家庭成员结构这两方面因素对农户新农保参加行为的影响。
1.收入因素。
(1)家庭总收入。从估计结果来看,家庭总收入这一变量在两个模型中分别在5%和1%的水平上显著,但是,其影响方向不同。家庭总收入对农户发生新农保支出行为的概率具有负向影响,而对缴费金额具有正向影响。这说明,家庭总收入越高的农户,其发生新农保支出行为的可能性越小,但家庭总收入较高的农户,其新农保缴费金额要高于家庭总收入相对较低的农户。这一结论验证了本文的假说1。
(2)户主外出务工收入。户主外出务工收入对农户发生新农保支出行为的概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具有正向影响,而对农户的缴费金额没有显著影响。这说明,户主外出务工收入越高的农户,参加新农保的积极性越高,但是,其缴费金额不一定越多。按照现行的政策,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如果已参加工作所在地职工养老保险,就不属于新农保的保障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新农保参加行为具有不确定性。一方面,各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困难,会降低这部分人参加新农保的意愿;另一方面,外出务工的人多为年轻人,如果他们在农村生活的父母想得到基础养老金,他们由于“捆绑条款”就不得不参加新农保并缴费,也就是说,这时他们参加新农保并缴费的意愿就会提高。因此,这一结论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农保的“捆绑条款”对外出务工农户发生新农保支出的概率具有积极影响。而新农保缴费金额的支出是农户在综合考虑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和家庭经济负担状况以及参加新农保收益等因素后做出的一个理性决策,因而户主外出务工收入对农户新农保缴费金额没有显著影响。
(3)住房原值。住房原值与户主外出务工收入这一变量的影响正好相反,它对农户发生新农保支出行为的概率没有显著影响,但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对缴费金额具有正向影响。住房对于目前的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种重要的固定资产,修建住房需要较大的经济投入,近年来,中国农民的住房投资金额也在逐步增大④。因此,住房原值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一个家庭的财富水平,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家庭的预期住房支出压力,家庭住房原值越大的农户,其预期住房支出压力越小,越有经济条件来做其他改变生活质量的事情,比如参加新农保。而如果有修建住房的压力,农户就有可能压缩其他非紧急性消费。
2.家庭成员结构因素。
(1)常住人口数量。常住人口数量这一变量对农户发生新农保支出行为的概率和缴费金额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具有正向影响,这与本文的假说2有一定的矛盾。在中国城乡统筹的背景下,劳动力转移导致农村常住人口中以老人、妇女和小孩居多,农村常住人口多的家庭往往老人和妇女较多。而老人和妇女属于弱势群体,相对而言更需要通过参加新农保来获得一定的养老保障。因此,常住人口数量多的家庭,其参加新农保的概率和缴费金额均较大。
(2)老人数量。老人数量对农户发生新农保支出行为的概率和缴费金额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具有负向影响,这与本文的假说2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这一结果似乎与新农保“捆绑条款”的政策目的相违背。笔者通过对数据的进一步分析可以推断,样本农户中老人数量较多的家庭,其符合参加新农保条件的成员相对更多,且家庭总收入要更低⑤。在此情况下,根据“捆绑条款”的相关规定,如果想让家中老人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则老人多的家庭比没有老人的家庭需要更多的新农保支出。因此,在基础养老金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国家规定为每月55元,各地可根据经济条件适当增加),从家庭当前参加新农保的成本收益考虑,老人数量越多的家庭,其参加新农保的缴费意愿越低。由此可见,“捆绑条款”对经济条件不好而养老负担较大家庭的新农保缴费金额存在负效应。
(3)学龄前儿童数量和在校学生数量。在以往研究中,家庭子女数量主要被当作一个整体来考察“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对农户新农保参加行为的影响(例如王媛,2011;吴玉锋,2011;赵珂巍、韩建民,2012)。本文将家庭子女分为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两部分,分别考察家庭育幼支出压力和教育支出压力对农户新农保参加行为的影响。实证分析结果表示,学龄前儿童数量和在校学生数量对农户新农保参加行为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而言,学龄前儿童数量在两个模型中均不显著,而在校学生数量对农户发生新农保支出行为的概率和缴费金额分别在10%和1%的显著性水平上具有负向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本文的假说2。一方面,“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对农户的新农保参加行为可能仍然存在影响;另一方面,教育支出压力可能导致农户降低对新农保这种非紧急性消费的支出行为,而育幼支出压力则对农户发生新农保支出行为的概率和新农保费金额均没有显著影响。
此外,耕地面积和户主文化程度这两个变量分别对农户发生新农保支出行为的概率在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上有正向影响;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在两个模型中均不显著;相对于东部地区农户而言,中部和西部地区农户参加新农保的概率显著更高,而缴费金额显著更低,分别比东部地区农户低了14%和9%。
五、结论及政策含义
本文将农户是否参加新农保和新农保缴费金额纳入同一分析框架,通过构建Heckman两阶段模型分析了家庭收入水平和家庭成员结构这两类因素对农户新农保参加概率以及缴费金额的影响。所得结论是;家庭经济条件越好,农户参加新农保的概率越低;对于已经参加新农保的农户而言,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倾向于支付更高的缴费金额;户主外出务工收入越高的农户,参加新农保的积极性越高,但缴费金额不一定越多;家庭养老负担和教育支出压力是制约农户新农保缴费金额的重要因素;相对于东部地区农户,中部和西部地区农户参加新农保的概率更高,但缴费金额要更少;家庭经营耕地面积越大与户主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户,其参加新农保的概率更高。
上述结论对于完善中国新农保制度具有启示。一是在现有的政策和政策环境下,新农保工作不宜片面追求参加率。二是可以对养老负担和教育负担较重的农户家庭实行差异化对待,以解决其参加缴费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各地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结合不同资源禀赋农户对新农保的需求特征,设计合理的个人缴费档次。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应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档次上限,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新农保缴费档次差别补贴政策,即对高缴费档次进行高补贴、对低缴费档次进行低补贴,以提高新农保对经济条件较好农户的吸引力。
注释:
①资料来源:《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2012年6月5日。
②国家规定,新农保采取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③《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已年满60周岁的农民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条原则性规定在许多地方演变成了“家庭成员捆绑缴费”的强制性措施,即如果子女不参加新农保,父母就不能领取国家的基础养老金。这一条款被学者称作“捆绑条款”。
④根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8-2010年,中国农村住宅投资金额分别为4365.2亿元、5915.5亿元、6462.5亿元,分别占当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8.1%、19.3%、17.6%。
⑤在4748个样本农户家庭中,有3442个家庭没有65岁以上老人,此类家庭的总收入平均值为45878元,常住人口平均值为3.76人,学龄前儿童数量和在校学生数量总和的平均值为0.43人,两个平均值之差为3.33;有850个家庭有一个65岁以上老人,此类家庭的总收入平均值为43383元,常住人口平均值为4.03人,学龄前儿童数量和在校学生数量总和的平均值为0.46人,两个平均值之差为3.57;有456个家庭有两个及以上65岁以上老人,此类家庭的总收入平均值为36320元,常住人口平均值为4.16人,学龄前儿童数量和在校学生数量总和的平均值为0.37人,两个平均值之差为3.79。
参考文献:
[1]Heckman, J.:Sample Selection Bias as a Specification Error, Econometrica, 47(1): 153-162,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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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鲁欢:《新农保最低缴费档次“受宠”原因及对策分析——基于对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400户农户调查的研究》,《社会保障研究》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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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桑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调查研究——以安徽省蒙城县为例》,《安徽农业科学》2011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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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王媛:《“新农保”参保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农户调查的Logit回归模型》,《农村经济》2011年第7期。
[12]吴玉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与行为实证分析——以村域社会资本为视角》,《中国农村经济》2011年第10期。
[13]张朝华:《农户参加新农保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基于广东珠海斗门、茂名茂南的调查》,《农业技术经济》2010年第6期。
[14]张红梅、马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推行的影响因素研究》,《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15]赵珂巍、韩建民:《农村养老参保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以甘肃省榆中县为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16]赵悦:《吉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研究》,《当代生态农业》2011年第1期。
[17]赵志航、王文静、田宝:《河北省农村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意愿调查》,《衡水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