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新挖掘合作治理中权力与民主的包容性价值 合作网络途径为公共行政学未来理论的推进提供了坚实基础,有助于公共行政获得新的发展追求,这一问题其实是自国家创建以来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最好地理解政治权力与代议制民主之间的内在联系(Kettl,2000b)。公共行政的合作模型是推进实质性民主的方法,有助于开发民主治理价(Box et al.,2001)。里奇(William D.Leach)(Leach,2006)从七个规范性理念层面构建协作性公共管理的民主价值评估框架:包容性(Inclusiveness)、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公正(Impartiality)、透明(Transparency)、协商(Deliberativeness)、合法性(Lawfulness)和赋权(Empowerment)等。作为民主价值的包容性意味着合作过程中公共参与很少受到限制(Leach,2006)。合作治理的包容性价值源于公共性。更宽泛的公共性概念可以增强政府机构的治理注意力并有助于破除阻碍合作、创新和持续改进的传统边界(O'Leary & Van Slyke,2010)。未来公共行政发展的重要一步是重新挖掘公共(The Public),即关注公共行政的政治理论,发展公共价值、公共参与和协商的理论与实践(Nabatchi,2010)。
针对全球范围内自然资源蜕化以及气候变化问题,奥斯特罗姆晚年致力于开发自然资源合作治理的社会生态系统(Social-Ecological Systems,SES)框架,实现整合性、合作性、包容性生态治理。个体处理公共池塘资源困境受到个体在其中相互作用的社会生态系统的背景变量的影响(Ostrom,2011)。奥斯特罗姆(Ostrom,2009)认为,所有资源使用行为嵌入在复杂社会生态系统中,迫切需要普遍性社会科学知识以促进维持生态系统的行为,更好地理解各种多中心治理制度怎样促进或阻碍参与者的合作水平和实现更有效的、公平的、可持续的结果。社会生态系统框架包括四个核心子系统——资源系统(Resource System)、资源单位(Resource Units)、治理系统(Governance System)和使用者(Users),这四个子系统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作用。奥斯特罗姆(Ostrom,2011)重点分析嵌入在社会、经济、政治环境和相关生态系统中的资源系统、资源单位、治理系统和使用者如何影响集体行动中的人类互动和结果。社会生态系统框架修正了制度分析与发展(Institutional Analysis and Development,IAD)框架,从而对制度体系的生物、物理和生态基础给予同等重视(McGinnis,2011)。这些领域的研究将会对未来包容性公共管理进路产生重要的影响。
四、对中国研究的启示 中国治理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一条进入“中国式合作治理”场景的研究之路。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强化部门协同、扩大公共参与、形成治理合力,在许多情况下需要政府与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中央与地方的紧密合作。中国为合作治理产生的条件提供了一种环境,并且已经开始发展合作的公共管理能力,在中国研究合作治理的时机已经成熟(Brown et al.,2012)。对中国而言,合作治理是近年公共行政领域的热门话题。植根于西方制度环境中的合作治理理论可能并不适合用来解释具有不同历史和制度基础的中国社会中的合作治理问题,迫切需要构建本土化的合作治理理论,使中国式合作治理理论适应环境变革和治理转型的需要。但西方合作治理研究中体现出的历史意识、重视组织理论建构和倡导学术争论值得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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