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治理一直是中国治理改革图景中重要而且充满活力的板块。各地丰富多彩的治理实践,生动展示着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过程复杂化、治理方式精细化、治理绩效差异化等变化。
地方治理首在善政。地方不单单是国家治理活动的场域、治理效果的展示窗口,还是关键的主体。尤其是地方党政部门,作为公共权威的代表,掌握着公共资源,是地方治理的核心,承担着引领、塑造、协调、规范各主体之间关系,形成治理合力,提升治理绩效的重要职责。事实证明,一个地方治理效果的好坏,固然有自然禀赋、基础条件等客观原因,但是与地方党政部门的能动性和治理能力有着更为直接密切的联系。有了善政,才能达到善治。这是古今中外治理的基本规律。古人说的“政通人和”,也是这个道理。
在过去近40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地方治理取得的成就明显,确保了国家的政令统一,实现了一方的安定发展,激发了市场和社会的活力,推动了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持续发展,大大丰富了中国集中化的治理模式,增强了整个制度的韧性和效力。
然而,与这些显著成效相伴生的,还有各种形式的治理缺陷和治理失效,在不同层级地方和不同部门领域时常发生,制约了地方治理的全面改进。在诸多问题中,“工程化”的治理方式值得高度警惕。
“工程化”治理方式 “工程化”的治理方式,指的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热衷于通过设计工程、安排项目来推动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典型代表就是几乎在每个地方都出现过的年度若干工程系列。必须承认,这种治理方式并非凭空而生的,是我们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特点和市场经济中项目管理理念共同作用的结果。它既能发挥制度的资源动员能力,又能把效率意识贯彻到具体工作中,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完成。一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快速完成,或者一些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都得益于这种治理思路。
正因为如此,这种思路也从最初的经济建设领域逐步泛化到公共治理的各个领域,甚至成为一些地方主政者快速取得政绩的“法宝”。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经常出现两类负面影响大的项目:一种是项目大,时间长,留的窟窿大的“烂尾项目”,另一种是前期大张旗鼓,后期消无踪迹的“蛇尾项目”。不仅在经济建设领域存在,而且在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社会管理等非经济领域中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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