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联方交易的非关联化。
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对于显失公允的关联方交易的收益应作为资本公积入账,而不计入当期损益。有些上市公司为避开这种规范,将实质性的关联方交易非关联化处理:或在关联方交易前,关联方通过出让相关股权或中止受让相关股权在名义上解除其关联方关系;或通过“先输血,后重组”的方式,大股东在正式入主上市公司前,先以非公允价值与上市公司进行潜在的关联方交易;或采用“体外循环法”,通过多重参股等间接控制的形式形成“过桥”公司,将一笔关联方交易变成两笔或两笔以上的非关联方交易等。
4.减值准备的调节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对未来有关风险所做出的会计估计。而一些上市公司预计资产损失和计提减值准备时,具有很强的目的性,有的甚至将其视为操控盈亏的“潜水池”。
5.会计差错更正的追溯化。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规定,若发现前期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应采用追溯调整法予以更正,即调整会计报表期初留存收益和有关项目,而非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追溯调整法不影响当期损益的特点在当前已被一些上市公司发挥得淋漓尽致,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
6.财政补贴的边缘化。
一些ST公司在紧要关头靠地方政府用财政补贴出手相救是上市公司“保牌”大战的边缘化表现。如2004年年初,多家ST公司发布财政补贴已于2003年年底前到位的公告,显然地方政府的直接“救济”已成为这类公司的“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