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换股兼并模式
换股兼并模式是指企业在进行兼并投资财务决策时,采用将被兼并企业的股票按一定比例折换为本企业股票的形式。即当一个企业要兼并另一个发行有股票的企业时,企业不直接用现金收购被兼并方的股票,而是将被兼并方的股票按照一定的比率折换为本企业的股票。由于整个过程中。被兼并企业的股东既未收到现金,也没有实现资本收益,因而这一过程是免税的。所以企业通过换股兼并方式,可以在不纳税的情况下,实现资产的流动与转移,并达到追加投资和资产多样化的财务管理目的。
3.双转换模式
双转换模式是一种重复利用税收优惠措施享受节税利益的企业兼并财务人力资源咨询策划模型。即企业在兼并一个发行有股票的企业时,不在兼并时直接将被兼并企业的股票转换为新股票,而是先将其转换为可转换债券,一段时间以后,再将其转换为被兼并企业的普通股票。企业采用这样的兼并策略,可以享受的税收好处是,企业付给这些转换债券的利息是预先从收人中减去的,作为抵税项目企业可以少交纳所得税。
三、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活动必须符合法律要求
税收筹划是利用税收优惠的规定,熟练掌握纳税方法,适应控制收支等途径获得节税利益,它是一种合法行为.、与偷税、逃税有本质区别。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以税法条款为依据,遵循税法精神。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不论采用哪种财务决策和会计方法都应该依法取得并认真保存会计记录或见证,否则,税收筹划的结果就可能大打折扣或无效。
(二)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坚持经济原则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增收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但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及筹划付诸实施的过程中,又会发生种种成本,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先对预期收入与成本进行对比,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其成本时,筹划方案才可付诸实施,否则会得不偿失。此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只注重某一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同时还应运用各种财务模型对不同税收筹划方法进行选择和组合,以实现节税与增收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