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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酒店行业的税务筹划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6 价值中国 李启芳 参加讨论

  举例一:关于企业企业的工资总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中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有关要求,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现对企业支付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实习生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具体征管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实习生取得的符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报酬,企业应代扣代缴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款。

  二、本通知所称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三、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举例二:几乎各省、市、自治区都有关于下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用工时吸收下岗工人超过一定的比例都有税收优惠政策。酒店行业应该根据各地的具体政策加以用好,用足。

  四、加强和税务机关的沟通,寻求政策和实际操作方面的及时指导。需要指出的是本人所说的沟通并不是指拉关系的疏通。由于目前我国在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参见本人税收制度不足之我见),同时国家涉税的有关政策也比较无序,导致企业财务人员在把握上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寻求税务机关在政策上的支持是非常必要的,同时搞好和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也是必须的。

  总之,在新的形势下,酒店行业在税务筹划方面大有可为,各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具体条件进行统筹计划安排,不能等政策、靠关系。财务经理必须具备的业务素质是:谙熟财经法规、长于纳税筹划、精通财务核算、深悟理财之道、不断提高管理能力。财务主管人员更应该加强自身学习,熟悉涉税的法律法规,才能在工作中应用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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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酒店行业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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