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主张实行什一税的固定比例税率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的发展,而供给学派削减边际税率有利于富人和大公司扩大投资和生产规模,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壮大自己的力量,从这一点上说,两派的意图不谋而合。但是,儒家不顾发展变化了的经济情况,不顾国家职能的扩大,要求税收相应增加这一事实,一味坚持什一税,实际上是没有很好地坚持什一税的原义,因而也就不可能好地坚持。供给学派削减富人和大公司的边际税率,企图以此推动经济发展(实际上也确实某种程度地达到了这一目的的要求),但它同时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这表现在它过分注重了社会效率,而忽视了一定时期内税收公平的重要性;只从减税对供给的影响着眼需求,而无视减税所造成的社会、政治后果。其对富人和大公司的减税便是明显的“劫贫济富”之举,引起了众人的强烈反对。另外,同儒家“师古”什一税一样,供给学派部分师从了萨伊的轻税主张即最好的税是最轻的税。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儒家和供给学派的轻税主张都有意无意地重效益、轻公平,尽管一个比例税率,一个累进税率。两派主张轻税,但也不是主张越轻越好,儒家认为什一税率是最佳税率,供给学派认为能使产量最高、收入最多的税率为最佳税率。同时两派都主张与轻税相适应,政府应“节用”即减少政府开支。
三、两派轻税思想的借鉴
前不久,美国国会通过了今后10年内减税1.35万亿美元的最终法案,经总统布什签署后业已成为法律。此次布什政府提出“减税”政策的目的主要是为急剧减速的美国经济加油打气,以防止美国经济发生“硬着陆”或衰退。
我国近几年税收任务年年捷报频传,2000年税收收入比1999年增收了2348亿元。税收收入增加这么多,固然有经济增长的因素,但不能否认有税收计划的强压。为了完成税收计划,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吃“探头粮”,这对容易征到税的纳税人有很大的抑制作用。特别是我国年内即将加入世贸组织,许多行业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还需政府给予一定的扶持和保护,那么儒家与供给学派的轻税政策应是我国目前采用的最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