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9月1日开始,我省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每人每年缴费35元就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同时还可以在高校内享受一定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省劳动保障厅医保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大学生医保政策文件是去年11月份左右正式出台的,各地启动时间不一,截止到去年底,我省仅有23万左右的大学生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约占全省在校大学生总数的1/3,部分地市由于各种原因到现在还没有开始进行登记参保,为此,我省要求各地做好政策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保,全力扩大覆盖面,并协同做好在校大学生的医疗管理服务工作。
根据要求,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主动联系协调各高等学校,掌握本地区每年在校大学生人数,并定期上报当地在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情况。同时,各高校也应明确负责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具体管理机构,制订实施办法和相关工作制度,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和一定的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便于开展大学生医保工作。
对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大学生,在2008年秋季开学报到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还将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核手续,上门提供服务,尽快予以报销,以保证所有参保大学生切实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