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工资管理办法
一、工资结构及标准
员工月度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工龄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技术津贴+补差津贴+兼岗津贴)+奖励工资
(一)基本工资
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发放的工资数额。
基本工资标准为:总经理2000元,副总经理1500元,部门部长、技术主管1100元;部门副部长、部门主管、区域经理800元,行政管理、市场、技术、生产工作人员650元。
(二)岗位工资:
为了充分体现不同岗位性质、职务高低、素质要求、工作责任和工作量大小而设定的工资。岗位工资共分三类(管理类、专业技术类、技能服务类)计26级,对同一岗位分出若干级,可根据具体的工作要求对同一岗位的人员确定不同的等级。(标准参见《员工岗位工资对照表》)
(三)补贴:
1、工龄补贴:
工龄补贴是根据员工到公司参加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它是用来体现企业职工逐年积累的劳动贡献的一种工资形式。它有助于鼓励职工长期在本企业工作并多做贡献,同时,又可以适当调节新老职工的工资关系。
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第1年发给工龄工资5元/月,在公司工作每满1年,发给工龄补贴10元/月。直至工龄补贴至150元/月,以后不再进行调整。工龄按到公司参加工作之日起计,工龄补贴于每年1月份调整。每月请假超过3天者,本月工龄工资不发放。
如,工龄补贴第一年5元/月,第二年15元/月,第三年25元/月,逐年递增。
2、通讯补贴:
根据不同岗位对内、外通讯联络的实际需要而设定的补贴。具体享受人员由总经理研究确定。
3、技术津贴:
为了引进公司外部、稳定公司内部的技术人员或专业性的特殊人才,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体现公司对这部分人员的激励作用而设定的津贴。具体情况由总经理研究决定。
4、交通补贴
由于单位有通勤车,如果离通勤车停靠点距离三站地的员工以及家住平房区的员工,公司按实际出勤天数补贴2元/天。
5、补差津贴:
为了引进及稳定某些特殊岗位人才,而设置的有效激励津贴。具体由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
6.兼岗津贴:
遵循定岗定员原则,对兼岗人员原则上按照本人主岗基础工资的20%计发兼岗津贴,阶段性或临时性兼岗由总经理会议根据兼岗任务及完成情况研究确定补贴标准。
(五)奖励工资:
技术部、生产部、市场部超额完成当月目标任务,可享受奖励工资;在工作中技术革新,对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挽回重大损失、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可享受奖励工资。具体事项及奖励幅度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二、结构工资标准的确定与调整:
(一)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
根据现在工资进行拆分,岗位工资=工资总额—基本工资。以后等级在现有基础上增减。
(二)员工岗位工资等级的调整:
1、定期调整:
在公司完成上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统一布署,每年根据员工考评结果对岗位等级组织一次评审调整。
2、员工调动而调整:可参照其原有的工资水平,按调入岗位重新确定岗位工资等级;如有需要,可申请补差津贴,并按规定申报。
3、员工职务升降而调整:
按职务升降后的岗位重新确定岗位工资等级。根据工作能力,参照同等职级的工资水平,按升降职后的岗位重新评定岗位工资等级,并按等级和职务调整各项津贴。
(升职或降职决定作出日期在当月15日前的,则当月工资按新标准计算,在16日后的,则当月工资按原标准计算。)
4、根据员工考评结果而调整:
采取月度考核季度调整的方式,在月度的考评中,S为优秀,A为良好,B为合格,C为基本合格,D为较差,连续两次被评为S、A级者予以调升相应的岗位工资等级,连续两次被评为C级及D级者,岗位工资予以相应的降级处理,每次调整的幅度原则上不超过两级。(具体详见《员工考评管理办法》)。
(五)通讯津贴的确定
根据具体岗位由总经理研究而确定。
(六)补差津贴的确定与调整
补差津贴是因现工资等级已达到本岗位最高等级者,可由用人部门提出给予补差津贴的申请。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交公司岗位评审小组审批确定。
三、加班待遇的确定:
员工加班后,一般采用换休方式,由加班员工填写《加班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作为实行员工换休的依据。如年底有加班累积,则一次性在12月份发放完结。
四、试用期员工工资的确定
试用期员工不走结构工资,刚毕业的大专生为8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有工作经验者一般执行所在岗位的最低岗位工资等级,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引进的特殊人才,可由公司岗位评定小组专门评定,可高于最低岗位工资等级。
五、假期工资确定
1、病事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经公司批准请病事假一天以上者,根据请假天数在工资中进行相应的扣除。
病事假工资扣除金额=请假天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应出勤天数
2、旷工一天扣发基本工资的30%,旷工四天以上除名。
3、对于公司外派培训的员工,培训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六、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的工资由董事会评定。
七、工资发放: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20日前汇总公司考勤、奖惩等记录,编制工资表经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核审批后,再将工资表交财务部计发。
(二)每月发薪日为次月25日,遇节假日应提前至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缺勤的日工资按员工月工资总额除以月天数计算,在月工资总额中扣除。
(三)公司员工如有岗位等级调整、试用合格后转正、员工调动及员工升职降职、升级降级等情况时,必须随工资表同时上交,并将变化情况特殊注明。经总经理审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其工资。
二〇〇八年十
表1
员工岗位工资对照表
等级 |
级差 |
岗位工资 |
岗位类别 |
||
1 |
500/300 |
3000 |
管理类 |
|
|
2 |
|
2700 |
|
|
|
3 |
2400 |
|
|
||
4 |
2100 |
专业技术类 |
|
||
5 |
1800 |
|
|||
6 |
300/200 |
1500 |
|
||
7 |
200 |
1400 |
|
||
8 |
1300 |
技能服务类 |
|||
9 |
1200 |
||||
10 |
1100 |
||||
11 |
1000 |
||||
12 |
900 |
||||
13 |
800 |
||||
14 |
100/50 |
700 |
|||
15 |
50 |
650 |
|
||
16 |
600 |
|
|||
17 |
550 |
|
|||
18 |
500 |
|
|||
19 |
450 |
|
|||
20 |
350 |
|
|
||
21 |
300 |
|
|
||
22 |
250 |
|
|
||
23 |
200 |
|
|
||
24 |
150 |
|
|
||
25 |
100 |
|
|
||
26 |
50 |
|
|
注:1.后勤员工不参照此表。
2.管理类是指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3.专业技术类是指从事产品技术开发、产品设计、质量控制、生产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
4.技能服务类是指行政、财务、市场、生产等日常事务工作及生产技能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