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有利于推动租赁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许多企业在企业内部都设有租赁公司,但设备管理体制基本上没有变,租赁公司还隶属于设备处、科,没有真正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或多或少存在着行政干预的现象,致使某些企业的领导会认为租赁公司的收人是本单位左口袋掏往右口袋装钱的问题,没有实际意义。有时为照顾项目经理部的积极性,还会从租凭公司应得效益中任意地砍掉一块,挫伤了租赁公司的积极性。许多施工企 业的租赁公司还仅仅限于服务于企业内部工程施工,没有走向社会,因而也制约了租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建筑产品具有固定性、多样性和体积庞大、生产期长的特点;建筑施工具有流动性,生产条件多变性等特点,只有实行机械设备租赁才能够适应这些特点的要求,才能降低建筑产品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租赁市场如不能进一步发展,就很难深化建筑业的改革和真正推行项目法施工。因此组建真正意义上的 租赁公司是建筑施工企业设备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如施工企业都走这一条路,再树立大市场观念,强化大市场意识,敢于打破条块分割的界限,以资产为纽带,通过产权划转、托管、租赁、融资和入股等形式组建区域垄断性建机设备租赁企业集团,就能进一步推动租赁市场的发展,为深化建筑业的改革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