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今后的改进措施
(一)组织措施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禁止挂靠施工。首先应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项目经理实行注册制,在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将注册项目经理资料输入电脑,凡是该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没有交工验收的不得再参加投标,以此来限制施工企业无限制地承接工程任务,给某些资质不够,信誉不好的个体私营挂靠钻空子。其次是政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施工、私自分包的工程一经查出,坚决严肃处理。三是开展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奖励。
3加强对现场民工的管理。民工的来源应通过有组织的劳务公司,改变目前由社会零散人员自发组织起来的无序状态。劳务工的使用必须签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合同,明确安全生产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进厂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考试内容要包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公司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交通办公用品,给予足够的管理权力。施工队、项目部按规定配齐配够安全专职人员,严格实行安全优先、一票否决制度。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在工资待遇方面给予适当补助。
5、建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其安全责任。做到纵深到底、横向到边,各自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操作行为。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安全主任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6、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实行“三工制”。即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评,积极开展安全活动,提高操作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执法,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严肃查处,并落实到主要负责人,直至企业负责人。
(二)技术措施
1、工程开标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防雨、防台风、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现场规划。大门设计、生活、生产设施布置、各种材料堆放位置、给排水设施、施工用电设计及走向。安全防范重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监理公司批准,施工中严格按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