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意见》通知,要求各地以“和谐交通,文明出行”为主题,进一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实施。
各地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继续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水平,优化交通组织系统,推动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争取实现新增10个以上城市达到模范管理水平;新增50个地级市、县级市达到优秀以上管理水平,使全国二等管理水平以上的地级市、县级市达到200个;新增50个城市达到良好以上管理水平,使全国三等管理水平以上的城市达到300个。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交通现状研究及规划落实,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验收工作制度化;要加强综合性交通换乘枢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路网交通功能;要加强交通组织优化,提高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渠化设计和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水平,提高路网通行效率;要加强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城市交通指挥控制中心的应用功能,建立城市道路交通基础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