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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尊严还在于知耻后勇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南方都市报 陆湘敏 参加讨论

  对本报前日社论《媒体的尊严只在于不甘堕落》的批评与回应———

  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瞒报事故,引发沸沸扬扬的封口费风波。日前,涉事6媒体中唯一正规的中央媒体中国教育电视台,发表声明自陈封口费事出有因,表示该台并不自甘堕落。南都社论认同中国教育电视台自救公信的努力,并愿对其有气有节的态度,以鼓励相加。

  诚如南都社论所分析,即使身处逆境难以自外,媒体的自尊自爱仍是修复公信的核心所在。我们应该欣赏媒体的“自证”,同时也提倡行动意义上的“善后”,知耻而后勇。

  知耻后勇的第一层意思是“慎独”。意欲封口的力量,不仅来自资本的利诱,还来自权力的威慑。面对封口费与封口令的两面夹击,媒体难以自持但必须真正自持。山西的煤老板送给记者两称号,“端着新闻饭碗的丐帮”和“吃新闻饭的乞丐”。因此,媒体在处置“独家”新闻时要“慎独”;而在置身“围吃矿难的食腐生物链”时,更要有“世人皆醉,惟我独醒”的定力,力争做到不轻信,不盲从,不依赖。

  知耻后勇的第二层意思是,给仗义执言者以嘉勉,而不是相反。《西部时报》记者戴骁军在封口费事件中,不仅没有领钱,反而拍下一组现场照片取证,并传到网上公开曝光。他无愧于真正有良知尽本分的新闻记者,应该给这样的记者嘉勉而不是打压。

  知耻后勇的第三层意思是鉴前警后。“封口费”丑闻不断,关键在于没有建立真正惩前毖后的追究机制。“封口费”是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的羞辱。要维护媒体尊严,保障新闻从业者权益,让反对和抵制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成为绝大多数新闻单位与从业人员的理性自觉,制定与时俱进的新闻管理体制与新闻法规,也应及早提上日程。

Tags:媒体尊严知耻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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