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徐工集团”控股子公司,下属五个主机生产厂和徐州、上海两个营销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路面压实机械、路面摊铺机械、铲运机械、道路养护机械、混凝土搅拌设备以及大型沥青拌和站等。其中路面压实机械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已连续多年保持在50%以上。公司自1996年
上市以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连年攀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五大主机生产厂在并入公司之前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并入公司之后,虽然取消了法人资格,但 会计 核算与财务管理仍相对独立,公司本部财务的职能局限在合并会计报表、统一申报纳税,对筹资、投资、资金运作、收益分配等 企业 重大财务活动都没有实行集权化管理。由于财权不集中、财力分散,因而主机厂之间的专业化协作优势和规模经济效益就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公司整体的人、财、物资源无法得到最佳合理的配置和最为有效的利用。基于此种状况,公司自1999年下半年起,在公司本部成立了“结算中心”,集中管理整个公司的资金,实行“统贷统还”,并将营销公司各办事处货款回笼入公司账户,由公司统一调度和使用;公司各单位在“结算中心”开立信贷账户,办理存、借款手续,有偿使用资金;同时开立结算账户,分公司的资金收、付业务必须通过结算中心账户办理,防止资金体外循环。
经过两年来的运营实践,公司领导层已初步感受到集权型财务管理所带来的积极效应,决定进一步完善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从单一的资金集中管理,向资产集中管理、负债集中管理、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集中管理等方面扩展;从单一的合并会计报表、统一申报纳税,向统一制定财务政策、统一处理财务收支、统一对外经济业务往来、统一盈亏 计算 等方面扩展,从而有利于领导层能够掌握公司财务工作的全局,充分发挥整体财力作用。本文对公司实施集权型财务管理的体制,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集权型管理体制的优势
1.公司“结算中心”的建立,把原来分散在各分公司的资金集中起来,根据公司内各部门整体资金需求情况,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围绕全局经济利益和发展趋势,综合考虑资金的流向与流量,从而实现公司内部资金相互调剂余缺,避免资金的闲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由于公司以一个户头对银行,增强了银行对公司在资金运作实力方面的信心,从而扩大了公司的信贷规模。
2.在实行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系下,公司对各大主机厂的考核指标,由原来的产品的销售收入、实收账款和资金回笼三项指标改变为产品产量、产品质量、产品成本三项指标。对产品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和资金回笼的控制,将做为公司对营销分公司的考核指标。这种考核办法,使得责任主体更加明确,更加有利于公司开展工作。
3.随着公司“采购中心”的成立,公司内各大主机厂所需生产物资,将实现集中批量化采购,对大宗物资还将实行招投标制度,严格控制供应商资质,进一步控制了公司原材料进货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从而增强主机产品的市场竞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