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矿产资源的紧缺,我国矿业经济迅速发展,特别是中小型矿业企业发展迅猛。目前,我国矿业经济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以机械化为主的国有大矿;二是以半机械化或手工生产为主的乡镇小矿,本文称其为中小矿业企业。中小矿业企业多为民营性质,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组织灵活、简单,但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二是片面追求产量、利润最大化,对自然环境等公共利益考虑不够;三是过度集权,重视家族利益,在企业管理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四是逃避纳税、逃避债务的愿望较强烈。
一、中小矿业企业在会计核算上存在的问题
正因为有以上这些特点,我国中小矿业企业在会计核算上存在着如下问题:
1、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中小矿业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远不如大矿业那么明显,尤其民营矿业企业,投资者就是经营者,企业财产与个人家庭财产经常发生相互占用的情况,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困难。
2、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会计人员身兼多职。企业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不按会计规范要求设置,有的小矿业企业干脆不设置会计机构,有的企业即使设置会计机构,一般也是层次不清、分工不明。会计人员成了“保管员”、“采购员”、“办事员”、“接待员”等,将矿上的行政事务都推给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身兼数职,好像成了管理“全才”,但恰恰忽视了会计人员作好本职工作的职责。
(2)亲属管钱,聘用会计管账。在会计人员任用上,小矿业企业最常见的做法是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外聘人员作兼职会计,聘用会计人员途径有四种:①国有企业财务人员;②会计事务所工作人员;③社会招聘;④其他。这些会计人员无论是定期做账,还是长期聘用,工作内容只是停留在会计简单的业务核算上,即制凭证、记账、编报表、报税,发挥不了财务管理职能。
(3)建账不规范或不依法建账,会计核算常有违规操作。有些中小矿业企业根本不设帐,以票代账,或者勉强设账,但账目混乱。还有相当一部分中小矿业企业设两套账或多套账,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在会计核算方面,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不按规定摊提,存货也不按固定方法结转,人为操纵利润等,致使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在中小矿业企业中难以实施。
(4)内部会计监督职能成为真空。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实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保证会计行为的合理合规。内部会计监督要求会计人员对本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但是中小矿业企业的管理者常干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受制于管理者或受利益驱使,往往按管理者的意图行事,使会计的监督职能无法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