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术之四:将现期费用往前或往后转移
16. 将正常的营运成本,尤其时最近发生变化的成本资本化
17. 变更会计政策,将现期费用转移到过去
18. 成本折旧或摊销得过慢
19. 不注销价值所剩无几的资产
20. 降低资产准备
骗术之五:不记录负债或不适当减少负债
21. 在未来义务仍然存在时,不记录相关的负债和费用
22. 通过变更会计假设条件,减少负债
23. 将有问题的准备金释放,充作收入
24. 制造假冒的销售折扣
25. 当收到现金时,即使未来义务仍然存在,仍然记为收入
骗术之六:将现期收入转移到未来
26. 建立准备金然后在未来某个时期释放,充作收入
27. 在公司兼并完成前夕,不适当地扣留收入
骗术之七:把未来费用作为特别费用转移到现在
28. 不适当地将特别费用的数量夸大
29. 不适当地在兼并之后,将正在进行的研究与开发费用注销
30. 把自由性费用加速转移到现在
中国上市公司十大舞弊招数
2004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黄世忠教授写下了一篇经典之作:《收入操纵的九大陷阱及其防范对策》,以案例剖析方式揭示出收入操纵的九大陷阱,包括寅吃卯粮,透支未来收入、以丰补歉,储备当期收入、鱼目混珠,伪装收入性质、张冠李戴,歪曲分部收入、借鸡生蛋,夸大收入规模、瞒天过海,虚构经营收入、里应外合,相互抬高收入、六亲不认,隐瞒关联收入、随心所欲,篡改收入分配。此文基本涵盖了收入操纵所有伎俩,只是文中案例均为美国上市公司,此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申草”复以中国案例补充论。但是新会计准则施行后,部分财务陷阱已经被堵住,不少案例和手法均“跟不上时代”。此后,申草团队之一夏草与时俱进,撰文《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十大招数》,特摘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