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加强企业法人治理
国有企业设置财务总监,是从加强法人治理结构这一角度出发,重点突出了董事会在企业财务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目的在于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监控机制。
(一)财务总监制度的优点
1.财务总监制度体现了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为了对企业经营者实行可靠的监督,实施财务总监制度是一种较好的选择,在这种制度下,财务总监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体现了董事会要求,既不干涉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又保证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落实到实处。
2.财务总监制度体现了财务管理中心论思想。财务总监是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重要组织者,全面行使对企业财务工作的管理权,对经营者进行最直接、有效的监督。财务总督参与企业经营者计划、指挥、协调、控制等重大管理职能,反映了财务管理中心论的思想。
3.财务总监制度完善了权力制衡机制,实行财务总监制度,完善了董事会、企业经营者、财务总监三权分立,相互牵制的制衡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地抑制经营者权力的无限膨胀,较好地解决了对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督的问题。
(二)实施财务总监制度需要解决好的主要问题
1.建立严格的财务总监作用和考核机制。实行财务总监制度,对财务总监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要求很高。对财务总监的选拨和考核既严肃、客观、以正,又富于针对性,同时又不干涉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
2.防止出现新的社企不分现象。对财务总监的监督方式和职责必须明确规定。除涉及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由财务总监和企业经理联签外,财务总监不能干涉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
3.做好对财务总监和企业经营者的再监督。在财务总监制度下,仍然存在企业经营者与财务总监作弊,侵吞国有资产的可能。因此,对二者的再监督非常重要。最佳途径是由董事会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定期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