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自觉抵制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以及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娴熟的专业技术。
3、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4、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部门的业务操作规则要求。
具体要求
(一)制单原则:摘要简明,字迹工整、借贷平衡、附件签章齐全。
1、 原始单据的合法性,收付业务时,要认真审核原始单据,做到票据合法、印鉴齐全、业务性质相符。
2、原始单据的合规性,原始单据要有经手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齐全。
3、原始单据的正确性,单据各栏字迹清晰、正确、计算无误、大小写金额相符。
4、对不合法规的单据应予拒付。
5、现金银行收付业务需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转帐业务需盖转帐收(付)讫章。
6、记帐凭证内容填写齐全,摘要、金额和原始凭证要相符。
(二)复核:
1、要认真复核每一张会计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
2、按填制凭证日期序时编号,不得重号、跳号。
3、对审毕的记帐凭证需加盖复核人印章。
4、检查监督会计人员制单、记帐、转帐的规范性。
(三)记帐:
1、审核编号后的记帐凭证方可记帐。
2、记帐时需按序时、序号登记,不得跳号、插号。
3、材料帐需按附件逐笔记帐,不得汇总登记。
4、对记帐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与有关人员和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解决。
5、现金银行日记帐需做到日清月洁,现金要每日盘点核实,银行帐需每月做调节表。
6、费用帐、往来帐、材料帐等需按规定做好月结、季结、年结。
7、凡记帐后的记帐凭证,记帐人均应在所记科目前打“√”,并在凭证“记帐”处盖章。
8、往来、费用、材料等帐,应及时与有关单位、部门对帐,发现问题及时查找,不得拖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