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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启示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6 《当代金融家》 李正强、… 参加讨论

  理财产品的销售以银行渠道为主,销售费率实行市场化,实际销售费率水平较高。法国理财产品的大部分持有人是个人。统计显示,在法国资产管理机构所管理的2.45万亿欧元资产中,个人(家庭)直接持有的资产规模占63%。养老金账户等在名义上是机构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运作,但其实际持有人仍然是个人。与此相关联,法国理财产品销售的主渠道是银行。银行所销售理财产品的规模约占82%,保险公司占9%,独立销售中介占5%,资产管理机构直销占4%。

  法国理财产品的销售费率实行市场化。理财产品销售费率水平的高低被认为是资产管理机构、代理销售机构和产品持有人之间的市场行为。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法国理财产品销售的费率水平较高。据统计,全世界主要国家股票型基金的销售费率约为2.57%,债券型基金的销售费率约为1.5%;法国股票型基金的销售费率约为3.3%,债券型基金的销售费率约为1.64%。无论是法国还是世界平均销售费率水平,均高于中国现行基金销售费率。

  与欧盟基金一体化趋势日益加强。在2006年底法国基金总数的10857只共同基金中,有近70%是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计划基金。该基金在任何一个欧盟国家获得认可后,就可以较方便地到其他欧盟成员国进行公开发售,在发售前只需通知销售行为地欧盟国家的证券监管机构即可。有关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计划基金的法规要求,资产管理机构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投资者提供内容更加详实的信息,统一信息披露格式以便投资者进行比较;允许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衍生金融工具;要求基金更广泛地分散风险,执行"5-10-40%规则",即一只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计划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可转让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全部资产的5%,但欧盟成员国可以将该比例提高至10%,条件是持有的资产价值不超过全部可转让证券价值的40%。

  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模式。法国对资产管理的监管模式是以政府集中监管为主,资产管理行业由法国证监会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法国证监会是根据2003年8月《金融安全法》,由原证券交易委员会、金融市场委员会和金融管理纪律委员会合并形成。自法国证监会成立以来,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对资产管理行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一是对资产管理机构实行准入牌照管理和持续日常监管。在法国从事基金管理或者其他资产管理活动,必须经证监会批准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12.5万欧元,经理层中有2位以上人员具有必要管理技能和经历,有2位以上全职的投资组合经理,具有详细的内部投资、合规管理程序,以及可行的商业计划和合格的技术条件等。法国证监会在日常监管中,特别强调资产管理机构的独立性,要求资产管理机构独立管理基金财产,拒绝来自其股东的任何不当干预,禁止违反最优选择原则与其股东签署合同。

  二是负责审批理财产品的发行,审核相关理财产品招募说明书等发行材料。与资产管理机构牌照管理相比,法国证监会对理财产品的监管日益趋向弹性化,注重实质性审核和提高审核效率。

  三是对理财产品的销售进行严格监管。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法国证监会对理财产品销售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资产管理机构在销售前必须评估产品对投资者的合适性,并有义务监督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进行投资经验、能力等合格测试,重点关注投资者财务状况以确定是否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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