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利用国家对特殊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法规定,下列行业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服务、殡葬服务;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这些服务性行业,是人民生活所必需的,政府必须加以扶植的,因此投资于上述行业,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⑤、利用“三废”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作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以在五年之内减缴或免缴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做主要生产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缴所得税五年;企业利用本企业以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缴所得税五年;为综合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减缴或免缴所得税一年。通过纳税筹划,设立此类企业,广大私营企业们既可以减少污染、净化环境,走持续发展道路,又可以节约企业税收成本。
⑥、利用国家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从事技术性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法规定: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缴纳所得税。
⑦、利用国家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国家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缴纳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⑧、利用国家对乡镇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法规定:乡镇企业可按应缴所的税额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因此,投资办乡镇企业,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目的,又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选择有利的注册地点
为了实现我国对外开放由沿海向内地的推进,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和扶植贫困地区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不同地区税负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特别是相对流动性较强的私营企业,如果在投资时选好企业的注册地点,对于企业节省税金支出。实现国家生产力的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①、 利用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经济特区无论是举办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还是非生产性投资,均适用于15%所得税税率及法定的减免税优惠。因此,在特区举办,特别是举办私营企业较其他地区更能达到节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