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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应重视会计与税收差异 (1)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华会计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0/6

  第八、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在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设立子公司,使企业整体税负最小化。如果该子公司设在国外,则一定要将其设在与我国已签订互不重复征税的国家或地区。在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征收中,国家规定了一些特殊区域及其所属的房屋可以免税,如医院、学校、幼儿园、存放危险品的区域等。如果可能的话企业应尽量使用这些优惠条件,以扩大免税范围。

  第九、具体项目的税收优惠。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选择的投资项目一定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并且在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地购买国产设备,因为这部分投资额的40%可以抵免企业应交所得税额。

  税法规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固定资产需要更新时,应采用大修理计提方式逐步进行,只有这样,购入的用料及修理费发生的进项税额才可以合法地抵扣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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