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个朋友从某房产策划公司跳槽到浙江某房产策划担任“策划总监”。他查阅了公司所有的策划文件,却发现都是用PPT做的。尤其是他看到一个近300页的PPT提报,不禁向老板询问:“一个如此长的PPT提案,您能从头看到尾,且能首尾相顾吗?一般用多少时间看完呢?”
老板笑笑:“我们以前都是这样做的,但经你一说,我知道了——为什么我们公司的提案总是逻辑性不强,论证不够严谨,常被客户提出一些漏洞。那有什么办法呢?”
B
朋友又发现他的部下,在做项目策划提报时——先打开空白PPT,想一个问题,就填上一些文字、图片、表格,接着按照原有经验模式,格式化的进行,直至到“THE END”。据说,如果能一气呵成做成一个逻辑性比较强的PPT,起码要有独立一人完成过100个PPT提案的经历才够格,否则就是偷懒与不负责任的表现。最后,他在公司实现了先“WORD”,后“PPT”的提案工作流程,尽管得到一些员工的反对——他们认为这是在浪费时间,可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PPT”的质量上去了,而且制作速度也快上去了,真是“磨刀不误砍柴功”!
做PPT,还是WORD,这是个问题?
我也曾在我管理的企业里困惑过,但我却一直坚持“先WORD,后PPT”的原则。因为我固执得认为,PPT本身只是一种演示的工具,它根本不可能也不应当成为给甲方的一份研究报告,它只是配合WORD文稿,仅仅作为一种演示,便于甲方更直观更形象的一种了解或理解。据悉,诸如王志纲等房地产策划前辈,在提报时,也是以WORD为主要文本,PPT仅仅只是用来演示而已。可不知什么时候,PPT成了给甲方企业的一种研究报告。有的企业要求给WORD版本,他们以所谓的“行规”予以回绝,更有甚者给以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自己赚取更多“智者”的资本,把甲方当作“傻瓜”了。
我一直认为,PPT只是策划报告的一个摘要,或者提纲。它做的是一种思路,其功能仅仅是为了供甲方在听取汇报时而作的一个演示工具而已。客户真正要的是一份数据充分、结构严谨,论证有力,逻辑性强,操作行也强的WORD版本的策划或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再把核心内容作成PPT后,再向客户进行演示汇报,这也是一家策划公司或策划人的真正能力与专业精神的体现!
我曾在一次行业论坛上公开说道:“所谓PPT,就是PK、PK,再T掉,因此PPT这是一个演示的工具,不然,我们策划人就逃离不了被甲方公司PK、PK,再T掉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