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重大工程和措施
问:如何保障“十一五”信息化发展目标的实现?
答:为保障实现《规划》目标和完成主要任务,我们提出了12项重大工程和8项具体措施。
重大工程是落实主要任务的具体手段,也是政府投资或政府引导投资的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可分为四类:一是为突出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我们部署了电子政务工程、电子商务工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提升工程、城市和社区信息化工程。二是为体现鼓励自主创新,做强做大信息产业,安排了纳米级微电子工程、软件振兴工程和先进计算工程。三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综合考虑技术发展和信息基础设施的升级,我们部署了新一代网络工程和“三网融合”工程。四是从信息化人才及安全保障出发,我们安排了国民信息素质工程和信息安全工程。
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分别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深化电信和广电体制改革;健全信息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信息产业自主创新支持力度;拓宽信息化投融资渠道;加强互联网管理;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信息化战略研究和基础工作。
拓宽信息化投融资渠道
问: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将如何拓宽信息化投融资渠道?
答:在信息化投融资方面,《规划》提出首先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稳步增加政府信息化投入,重点投向国家信息化发展急需的各类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加快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信息化建设投融资机制。强化政府投资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化投入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估,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工程建设问责制,形成规范的电子政务工程预算、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第二,要放宽市场准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财税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金投向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以及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对信息服务领域的各项扶持政策。第三,要引入风险投资,促进信息化发展。培育风险投资企业,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促进风险投资市场良性发展;创造风险资本与商业信贷、股票与债券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投融资政策环境,保障风险投资机制与企业自主创新、孵化和成长的有机结合。第四,要建立普遍服务基金,完善普遍服务机制,拓宽资金渠道,支持欠发达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另外,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通信资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