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春节前夕,“山寨”热得冒泡。不少地方把“山寨”克隆繁殖,大有引导金融风暴下突围的味道:“山寨”明星、“山寨”春晚,甚至有人提出要建“山寨”产品一条街,物质文化一起上,打造独具特色的“山寨大观园”。
2008年,“山寨”一词确乎常见于报章和网络,原以为是与“梁山好汉”一类行为有关。但后来见多了,才知是广东话概括的一种行为,仿造、快速、平民是“山寨”的特征,小作坊、超低价、“天女散花”式销售是“山寨”的表现形式和手法。有人说,最初的“山寨产品”是从手机开始的,水货,价格极低,迅速占领城郊结合部的大工地。
对照“山寨产品”特征,发现其实“山寨”并非始于手机,仿造、小作坊、低价,大家一看并不陌生,应该有些年头了,而且这些产品在一度时期,似乎也为市场“繁荣”和百姓生活带来了一定实惠和推力。
“山寨”型产品实质上是一种极低成本的模仿,它瞄准的是主流品牌产品的包装和部分功能,自己稍加“改造”就出去了,不缴增值税,不缴所得税,也不用产品研发的成本,更不用广告营销费用。这种形式在企业创业之初,可能也为其不同程度使用,仿造对于“初出茅庐”的企业也许是一条路子,在国家法规还不怎么完善的时候,也许尝到了一些甜头。但经济发展到现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要是企业商家还热衷于这种“山寨”手法,肯定难有大出息。
如果说,有的商家企业起始曾有过“山寨”行为,并不为过。但在目前经济和市场形势下,还抱着“山寨”衣钵不放,显然已很不合时宜。虽然媒体和网络上有人在大卖“山寨”,甚至衍生出许多文化类“山寨”产品。但对志存高远的企业来说,不应有拾取这种“草根”的“借口”,而只有走出“山寨”,及时变身,提升自己的产品品位,真正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创出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才是发展正道。
随着时间推移,竞争的激烈和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市场向企业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一成不变的老路注定越走越窄,要发展就必须培养和建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企业要有自己特有的东西,单纯跟着别人屁股“山寨”,自然没有出路。企业商家要是这山看着那山高,袜子好了做袜子,饰品好了追饰品,看别人某个品牌玩具“暴利”又丢下老本行去搞玩具,就像猴子掰玉米一样,最终两头落空,损耗企业元气。
企业要做大做强,肯定要千方百计培育自己的品牌,像“梦娜”、“浪莎”、“新光”、“国奥”等等。踏踏实实打造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激发产品生命力,充分利用企业优势,远离“山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的企业商家也应眼睛向内挖潜力,眼睛向外看市场“风向”,在自己的行业里不断进取,把产品做细做好。当产品里自己创新的东西凝聚得多了,也许应对危机的那扇大门也就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