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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及环境保护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7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众所周知, 每一起化工灾害事故的成功处置都离不开水,如稀释、降解、防爆、冷却、配制泡沫预混液等,每个环节都必须有大量的水作保障,作战时间越长,用水量越大。但是消防水本身是洁净的、无污染的。能够造成污染的,主要是处置事故用水和有毒物料泄漏后的混合液,没有进入污水管线或缓冲池,而是进入雨排管线,直接流入江、河、湖、海或农田、草原。其危害的大小,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在事故状态下的泄漏量与废水的收集、储存、输转、处理能力。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提出要建立应对事故灾难的社会预警体系,并将防污染等次生灾害作为重要内容。因此,公安消防部队不仅要着眼于防治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应着眼于防止环境污染。

  2005年11月13日,国内最大的苯胺生产基地,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的硝化单元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导致8人死亡,60人受伤。在控制爆炸和灭火中使用过的消防用水已经含有大量苯类有毒物质,这些废水流入松花江,造成长达80km的污染带,迫使哈尔滨市城区饮用水停供4天,300多万哈尔滨市民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饮用水危机。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迄今为止,我国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一次由内陆水系污染,进而波及到国际界河黑龙江水污染的严重事件。教训无疑是深刻的,同时也为现代的公安消防部队树立环保理念,并对在处置化工事故的救援行动中,如何防范其次生灾害的发生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如何防止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如何将污染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至最小程度;如何提高消防指战员预防事故和事故状态下防止环境污染的能力等。对此,笔者在总结多年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查阅了大量有关资料及听取了权威人士的指导意见后,借此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化工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概念、分类

  (一)概念

  绝大多数化工事故发生后,会伴生或衍生出各种次生灾害,并且它往往会形成一条灾害链,持续地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有时,次生灾害带来的后果会超过主灾。在处置化工事故的救援行动中,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冷却、稀释、洗消剂,然而,用后的废水对事故现场和环境所造成的污染,并由此而引发的次生灾害在所难免。但是,何种程度的废水可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被称为化工灾害事故的次生灾害,并据此作为对次生灾害评定的依据?1984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

  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二)分类

  在化工事故中污染物主要是化学品。所以,造成水体污染主要是化学性污染,可分为六大类:

  1.无机污染物质

  污染水体的无机污染物质有酸、碱和一些无机盐类,这种污染可使水体的pH值发生变化,妨碍水体自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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