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能力计算标准
企业查定能力的核定,应该从基层开始。一般说来,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一、各个生产车间内部生产能力的核算根据因素,计算一组同类设备组的生产能力,其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生产能力=设备数量(台)*单位设备有效工作时间(小时)*单位时间产量定额(实物量/台时)
或设备生产能力=设备数量(台)*单位设备有效工作时间(小时)/单位产品台时定额(台时+单位产品)式中:
单位设备有效工作时间=全年制度工作日数*每日工作小时数*(1--设备修理必要停工率)
在生产能力主要决定于生产面积的条件下,生产能力计算公式为:
生产面积生产能力=生产面积数量(平方米)*生产面积利用的延续时间(小时)*单位时间单位面积的生产定额(实物量/平方米/小时)
二、企业生产能力的确定
1、各个生产环节的生产能力核定,还要进一步加以综合平衡,核定企业的生产能力,也称综合生产能力。综合平衡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个基本生产车间之间的能力综合;二是查明辅助生产部门的生产能力对基本生产部门的配合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当各个基本生产车间(或生产环节)之间的能力不一致时,整个基本生产部门的生产能力,通常按主导的生产环节来核定。
主导环节一般是指产品生产的主要工艺加工环节,当企业的主导生产环节同时有几个时,如果它们之间的能力不一致,它们之间综合生产能力的核定,则应当同上级主管部门结合起来研究,主要根据今后的市场需求量来确定。如果该产品需要量大,则可以按较高能力的主导生产环节来定,其他能力不足的环节,可以组织外部生产协作或进行技术改造来解决。否则,可以按薄弱环节的能力来核定。对于能力富裕的环节,可以将多余的设备调出,或者可以较长期接受外协订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