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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制度

作者:未了解    文章来源:管理人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0/7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充分发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职能,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特制定本规则。

  2、公司安委会是在北京京铁辆工贸公司领导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措施,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管理机构。

  3、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落实路局、京铁辆工贸公司和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指导、检查、监督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机构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三、安委会职责

  1、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政策、法规和铁道部、路局、京铁投资管理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研究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安全工作安排,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办法、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2、指导防火委员会等专项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组织落实工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具体要求。

  3、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针对问题和隐患,督促、组织部门及时整改消号。

  4、组织公司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和考核、评估,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

  5、定期召开安委会、季度安全分析会,查摆和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追踪落实效果。

  6、对企业安全生产实施考核,研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的表彰、奖励、惩处等事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7、监督企业安全投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8、组织、监督企业制定各种预案并进行演练。

  9、研究确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制定计划并检查实施效果。

  10、如实、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11、接受路局有关部门、办事处和执法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

  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起草、印发公司综合性的安全工作文件、通知,转发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及其它文字材料。

  2、筹备公司安委会例会和安全工作会议,做好会务工作,并对决定的事项予以督办

  3、牵头进行或参与开展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工作调研,检查及考核评价,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教育。

  4、保管安委会的有关基础资料台帐,统一管理“安全生产问题库”,督促问题的整改。

  5.沟通、协调、指导多集经企业的安全工作。

  6、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作制度

  1、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安委会主任或主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主持,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列席成员参加。

  会议主要议题包括:各部门汇报所包保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及本季度安委会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意见,研究下月安全重点工作措施。根据需要,安排有关企业领导列席参加会议,汇报安全专题内容。

  2、专题安委会。由安委会主任或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主持,安委会成员及列席成员参加。根据安全形势需要,不定期召开。

  会议主要议题包括:传达部、局、京铁投资管理中心对安全工作的决定、指示及要求,通报全局安全形势,查找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公司开展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整治工作的决定或通知,确定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及相应的措施要求,协调各公司的有关事宜,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抓好落实。通报有关事故的定性定责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建议。

  五、有关要求

  1、召开安委会例会,安委会委员必须亲自参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者,必须向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请假,并指派部门其他负责人参加,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签到制度。

  2、主管安全部门每季度可以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工作特点,负责起草拟定会议议题,并于会前2日内书面报送安委会。经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审批签发后发至各位副主任、委员及列席部门。对安委会确定的议题,各有关公司、部门要认真做好汇报准备。

  3、对安委会会议中汇报研究的内容,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及时整理编发会议纪要。对公司安委会决定的事项,有关责任部门及公司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信息,确保整改质量。安委会办公室要抓好追踪落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在安委会上通报。

  4、对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安委会委员要及时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办公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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