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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新规矩:六个不准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7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食品产地,不准缺失

  现象

  “真奇怪,这个牌子的板栗怎么没标明产地呢?”钱小姐在某超市生鲜区拿着一袋板栗翻来覆去地查看标签,但怎么也找不到她想要了解的食品产地信息。

  钱小姐的遭遇并非个例。食品产地不标注、生产厂商是个谜,这种现象在不少食品标签中都存在。有的食品要么把产地模糊地写成“贵州××县”,厂名也同样模糊标注;要么干脆直接写成“台湾出品”、“进口产品”等字样,不标出具体的企业及生产厂商名称。

  新规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产地,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同时,食品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标识的背景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使消费者易于辨认、识读。食品标识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少数民族文字,也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当与中文有对应关系,所用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中文,但注册商标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还指出,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食品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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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食品标签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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