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安全生产水平不仅是安全状况的直接反映,而且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综合体现。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安全生产水平,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包括工程质量、科技装备、管理方式、职工素质以及发展理念等要素的全面提升。因此,实现本质安全发展不仅是一个安全目标,更是从总体上提高煤矿素质和生产水平的综合目标。只要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下硬功、下苦功抓好安全基础工作,煤炭企业的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是可以实现的。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煤矿企业安全管理
加强安全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几年来,我们先后三次修改煤矿基层基础建设意见及考核评级办法,重点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安全文化、市场准入、责任追究等方面,引导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以激活创新力、增强凝聚力、强化执行力和自控力为目标,在全省煤矿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大力实施“6S”行为规范(整理、清洁、准时、标准化、素养、安全)、“5零”工作规范(设备零缺陷、管理零失误、质量零劣质、行为零违章、安全零事故)和RMO精细化管理,做到凡事有标准、凡事有人管、凡事有监督、凡事有考核,增强职工的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和遵章守纪意识。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大力创建“精品工程”,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由点面达标向全面达标、由检查型达标向制度型达标转变。2005年,7个省属煤炭企业中有4个建成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80处矿井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57处矿井被命名为“双基”建设先进单位。肥矿集团坚持不懈抓质量标准化,已连续21年杜绝三人及以上重大事故。
三是突出加强区队班组建设。把区队班组建设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煤炭企业推行了区队长、班组长竞聘选拔制度,并把安全业绩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条件,促进区队、班组由生产型向安全型转变。兖矿集团明确规定正班长抓安全、副班长抓生产,提高班组长津贴并与质量安全状况紧密挂钩,调动了区队班组抓安全的积极性。
四是严格煤炭生产管理。在全国率先实行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明确规定不准向煤矿下达超核定能力的生产任务,不准向煤矿下达以超核定能力生产为基础的利润指标,并把超核定能力生产作为重大隐患从严查处。2004年以来,先后通报和处理了77处超能力生产的煤矿。
五是强化全员安全责任。坚持把煤矿安全工作纳入企业业绩考核,推行了安全、质量、产量“四三三”工资分配制度,实行了安全风险抵押、安全考核和安全奖惩“三项制度”以及安全“问责制”、“动态量化考核制”、“引咎辞职制”,把“安全一票否决”层层贯穿到干部任免、绩效考核和职工工资收入中。2003年省里就明确规定,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煤矿,矿长就地免职,终身取消担任矿长资格。